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保障新建项目资金运转安全性,通过“专款专用”防止房地产开发项目“烂尾”,积极维护购房人权益。
一是严格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淮北市新建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要求,实施专户专存、专款专用、全程监管、节点控制。要求开发企业开设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督促开发企业与监管部门、银行签订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根据信用等级,信用良好的企业可适当降低重点监管费用标准;按照工程进度节点支取相应比例的资金。
二是强化监管项目材料审核。重点审查工程进度、预售资金使用情况。加强对原始资料的归档和保存,建立预售资金提取台账。不断完善预售资金监管的流程,对于符合审批标准,信用良好的开发企业,加快审批速度;对于不符合审批标准或信用不良、审批材料不全的开发企业重点监管。
三是持续开展不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约谈项目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要求其严格按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