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征集第二批淮北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各设计单位、建筑消防服务机构、有关社团、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做好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51号令)以及我局《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决定在全市公开征集第二批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人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市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团体等相关技术人员。
二、专家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等至少一项注册职业资格,或者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或高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
(三)具有从事建设工程消防相关领域10年以上工作经历,熟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了解消防技术发展动向,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四)工作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或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完成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建设项目消防工程设计工作;
2.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建设项目消防工程施工;
3.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建设项目消防技术服务;
4.作为主责承办人或技术复核人完成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查或消防验收;
5.作为火灾事故主要调查人员承担过不少于3起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三、征集程序
本次征集工作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符合条件的个人如实填写《淮北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申报表》(附件1),报申报人所在单位。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核实相关材料,填写单位意见后,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于2022年6月2日前报我局建筑工程管理处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一)请具备条件的技术人员积极申报,每家检测评估机构应有一名入库专家。
(二)专家管理按照《淮北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张志春 电话:0561-3020228
邮箱:hbzjxiaofang@126.com
附件:1.淮北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申报表
2022年4月13日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5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