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碳减排扎实推进,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增强,“城市病”问题缓解,城乡生态环境整体改善,城乡发展质量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明显提升,治理水平显著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普遍践行。
到2035年,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在实现碳达峰基础上碳排放稳中有降,城乡建设品质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更加美好,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二、重点任务
(一)促进城际协同绿色发展
1. 优化绿色发展空间布局。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加强与长三角中心区、省际毗邻地区深层合作,加速融入中原城市群,深度融入徐州都市圈。编制《淮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管控边界。在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明确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装配式建筑比例、海绵城市建设等绿色发展指标要求。完成城市绿地系统、城市绿线、城区供水、城市排水、燃气等专项规划修订编制,严格建设用地环境准入,防止污染地块违规开发利用。〔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加强区域协调联动发展。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构建“1158”目标体系:打造苏鲁豫皖四省交汇区域综合交通枢纽1个重点;实现航空领域1项突破,建设通用机场;提升5大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形成高铁与普铁相结合的现代化铁路网、“三纵一联”的高等级航道网、“两横两纵四联”的高速公路网络、“两环九射五横五联”的普通国省干线网络、“十一横十一纵十四联”的县道网络;构建与周边8个市县的对外通道,推进与周边市县交通一体化建设。到2025年,综合运输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科技与信息化水平大幅提高,资源利用和节能减排成效显著,安全和应急保障更加有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增强,实现市域内18个镇均能半小时上高速、10分钟上快速路,至徐州、宿州、蚌埠等毗邻城市1小时内通达;至合肥、南京等周边重要城市2小时内通达;至上海、武汉、杭州、济南等华东、华中地区主要城市3小时覆盖。实施区域性一体化生态修复工程。以《淮北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为指导,协同建设区域生态网络和绿道体系,优化城市绿地布局,建设绿道绿廊。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布局及城镇建设的衔接。推进“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应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实施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持续推动淮水北调水源置换工作,修改完善《淮北市地下水压采置换方案》。整合利用现有农村规模水厂及配水管网,稳步推进农村小水厂兼并整合,逐步建成布局合理、覆盖城乡的供水工程体系。〔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设“五宜”美丽城市
1. 实施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提升改造人民路、东山路(S238)、开渠东路、北外环路、泉山路、沱河路、学院路、南环路、高岳路、淮海西路等道路及设施,处理道路病害,优化道路交通组织。加快构建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网络体系,优化公交站亭设置,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及相关设施。实施城市公交优先战略。推广应用绿色化、清洁化交通工具。至2025年,新能源公交车比例不低于90%,配套建设充电桩设施。开通“掌上公交”APP软件、“淮北行”出行服务APP系统,实现第三代社保卡乘坐公交车与全国300余个城市互联互通。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丁楼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推进相山区(凤凰山)污水处理厂、烈山污水处理厂项目落地。扩容改造青谷路、烈青路、梧桐路、龙山南路等污水泵站。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2020年基础上提高5%以上,达到60%以上。申报国家级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编制《淮北市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规划》《淮北市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实施方案》,统筹将再生水用于工业生产、市政杂用、生态环境等领域,到2025年底,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做好船舶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理。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节水型城市建设,巩固提升全国节水型社会、国家节水型城市建设成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相山区政府、烈山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大力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完善城市生态系统。实施重大系统性生态修复工程和重要生态廊道节点修复工程,深化资源枯竭型城市和濉溪县、杜集区国家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试点建设,加快推进凤栖湖、朔西湖、洪庄湖生态环境修复,全面提升绿金湖、碳谷湖、乾隆湖、化家湖治理品质。推进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快城市规划区内采石宕口生态修复进度。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效果,力争到2024年,县城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加强城市公园体系和绿道建设。高标准建设泉山公园、黄里景区,建成朔西湖绿道、龙脊山绿道等,实施相山风景区步道建设及消防供水工程。到2025年,公园绿化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5%以上,新增城市绿道30公里以上。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建设绿色城市。(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濉溪县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系统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实施城市内涝治理。对跃进河过路涵和梅苑西路易涝点进行整治,推进蒋台沟整治工程和职教园区排涝泵站建设,实现城市低排区域和下穿桥低洼点“泵站强排”。开展城市排涝干沟综合整治和雨水管网提标改造,满足30年一遇排涝标准,实现“管渠畅排”。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城市老城区结合老旧小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以及黑臭水体治理,做好绿色与灰色基础设施衔接。城市新区严格控制径流总量,统筹水生态、水安全、水环境、水资源的建设要求。城市建成区内房屋建筑、公园广场、道路设施、车站、停车场、居住区改造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均应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5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目标要求。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我市大型商业综合体“五实N岗”消防责任体系建设,督促指导综合体单位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培训演练、电气检查、设施维保等“七个一”活动。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推动将高层建筑物业服务纳入社区建设和社会治理体系,落实“楼长制”。完善城乡应急避难场所布局。利用公园、广场、体育场馆、人防工程等公共设施,统筹规划设立应急避难场所。力争到2025年建成主城区应急避难场所2处,区级、街道级应急避难场所26处,总避难疏散能力达到35.3万人,实现城镇人均固定避难场所面积1.5m2。〔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局)、市防空防震办、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 提升城市宜居品质
(1)补强城市便民服务和公共活动、体育、教育、医疗、托育、养老等服务设施。加强社区足球场地建设,新建居住社区建有非标准足球场,已有社区因地制宜配建足球场地设施。推动智慧健身路径、步道等建设,构建“处处可健身”的高品质运动空间。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推进高等教育提质创新,“十四五”期间谋划实施64个教育建设项目。大力推进医疗服务设施建设,力争到2025年,每一个街道或社区建成一家标准化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加强托育设施建设,增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力争2025年达到全市每千常住人口4.6个托位。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按照新建住宅小区每百户不少于30m2、老旧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每百户不低于20m2的标准,形成兼具行业监管、资源链接、相互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各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居住环境质量。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城镇棚户区改造,“十四五”期间计划改造老旧小区289个,改造楼栋3367栋,住宅建筑面积约716.3万m2,居民户数8.56万户。抓好棚改续建项目竣工交付。到2025年底,基本完成现有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和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基本覆盖。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完善智慧安防系统,推动物业服务品质化、智慧化发展。推进智慧社区建设,以“互联网+”为创新引擎,着力构建便捷高效的社区治理体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 加强城市智慧化建设。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2022年全面完成一期燃气、桥梁、供水、排水四个板块建设任务,2023年有序开展二期电梯、电力、通信、综合管廊等板块建设。推进智慧燃气建设。建设GIS系统、IGIS系统、SCADA系统,提高燃气管网运行智能化管理水平。加强智慧路灯建设。建设智慧路灯管理系统,实施路灯节能和智能控制改造。推动给排水设施智慧化建设。优化水库、水厂、泵房、管网及用水终端功能场景智能化建设,建设供水运行在线监测点。构建排水设施信息采集体系,开发排水管网设施管理系统、防汛排水监控及指挥调度系统、排水巡查与维修养护管理系统等业务应用系统。开展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建设,推动建筑信息模型深化应用,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智能化管理,促进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等对接。推动淮北市城市大脑、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建设,协同推进“5G+城市治理”。2022年完成城市大脑暨“一网统管”平台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并上线发布。加快建设淮北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依托智慧城管信息系统,搭建“三级平台〔市、县(区)、镇(街道)〕、五级应用〔市、县(区)、镇(街道)、社区、网格〕”基本架构,2023年基本建成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数据资源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市民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 推进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能源结构,发展绿色产业、绿色制造、循环经济、清洁能源、低碳经济,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体系,引领形成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有序控制县城建筑密度和强度,县城建成区的建筑总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控制在0.6至0.8。合理限制县城民用建筑高度,与消防救援能力相适应。(濉溪县政府负责)
(三)打造绿色生态特色彰显的美丽乡村
1. 强化村庄规划引领。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严格保护乡村生态空间和农业空间,到2025年,村庄规划管理实现全覆盖。“十四五”期间实施美丽乡村建设“16816”工程,到2025年,建设100个左右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60个左右美丽乡村市级中心村和800个左右美丽宜居自然村,提升16个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建设水平。〔各县(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
(1)推动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力争到2025年,我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完善农村电力基础设施,建立以供电可靠性为导向的差异化建设改造标准。实施农村公路提质升级工程,加大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力度,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到2025年,提质建设农村公路400公里,实施乡村骨干路网提档升级工程255公里以上。推进乡村燃气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期间,规划新建第二门站、南坪接收站,向高铁新区、南部次中心、双堆新城等新城区建设配套燃气管网,推动临涣镇、南坪镇、双堆集镇、五沟镇等镇燃气管网建设。强化农村广播电视台(站)基础建设,统筹有线、无线和直播卫星三种接收方式,提高广播电视覆盖率。〔各县(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广电新闻出版局)、淮北供电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三大革命”。到2025年,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维修管护体系实现改厕户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40%,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各县(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开展农村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到2025年,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取得新成效,水美乡村建设有序推进。实施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和国家森林乡村创建,建设城郊公园、郊野片林、环城林带、围村林网等。到2025年,争取建设省级森林城镇5个,省级森林村庄50个,力争省级森林城镇、省级森林村庄比例均达到50%以上。〔各县(区)政府、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按照《安徽省农房设计技术导则》《安徽省农村住房施工技术导则》等技术标准,规范农房设计、建设和施工。新建农房选址、结构等要满足质量安全和抗震设防要求,因地制宜推进水冲式厕所入室。推广使用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建设绿色农房,鼓励使用当地石材、木材等乡土材料以及节能环保绿色建材。加强农村工匠技术培训,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县(区)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 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加大项目招引和培育力度,提升市级龙头企业数量和质量,做好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申报工作。做实各级示范社、示范农场创建和监测工作。积极争取并充分利用好各级发展资金,开展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创建。开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实现区域内所有自然村(庄)家庭农场全覆盖。力争到2025年,规上农产品加工产值达到330亿元,打造农产品加工主营业务收入超50亿元企业1个、超10亿元企业2个以上,创建省级特色乡村旅游目的地5个、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30个、“双微”提升点100个。〔各县(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广电新闻出版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发展
1. 强化绿色低碳科技研发。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新型信息技术等领域,组织开展纳米变相储能耐火保温板和以节能型蒸压加气混凝土、抗菌除醛水性环保材料、全装配式混凝土墙/板式结构体系、煤基固废在新型建材上的应用等科技攻关与应用示范。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企业发展,建设培育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绿色低碳领域创新平台。〔市科技局(外国专家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对接安徽科技大市场,推进淮北绿色科技成果转化分市场建设,推动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在淮转移、转化。支持在城乡建设领域落实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技术政策,引导建设全领域培育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对获得“三首”产品按政策规定给予奖补。〔市科技局(外国专家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抓好《关于加快集聚产业人才推动“五群十链”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落实,发布政策相关信息,支持和鼓励企业引进城乡建设方面的绿色低碳专业人才。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行动,选拔人才队伍参加“徽匠”建筑职业技能大赛。完善专家库建设,加强建筑工程质量验评专家库成员动态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职业技能自主评价制度。〔市科技局(外国专家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
1. 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贯彻落实《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全面推进绿色建筑推广应用,到2025年底,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0%,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落实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到2030年,新建民用建筑本体达到75%建筑节能要求,建成一批高于现行节能标准的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等试点项目。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与节约型机关、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加固等同步实施,开展既有建筑基本信息调查,建立城市建筑用能数据共享机制,完善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到2025年底,建成一批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项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抓好《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落实,培育引进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建立建筑业智能建造及建筑工业化标准体系,推进自动化施工机械、建筑机器人等设备研发与应用。优先保障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建设用地。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可按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招投标。力争到2025年底培育2个以上省级装配式产业基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30%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开展建筑业企业高等级资质提升行动,做好建筑业企业申报高等级资质的帮扶指导,重点扶持一批建筑、市政、装饰装修、钢结构、防水防腐、环保等有竞争优势的建筑业企业。力争到2025年底,施工总承包甲级以上资质企业达到25家,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达到780家,资质等级、资质数量稳居皖北前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 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开展绿色学校创建行动,实施生态文明教育,培育绿色校园文化。到2025年底,85%的学校达到绿色学校创建要求。开展绿色医院创建行动,及时处理产生的医疗废物,做好转送、贮存、交接、转移登记等工作。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制度,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开展绿色家庭创建行动,举办绿色家庭创建宣传展示和主题实践活动,力争涌现一批绿色家庭优秀典型。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推广绿色出行方式。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督促各县(区)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完善分类收运体系,到2025年,基本实现城市原生垃圾“零填埋”和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基本建立符合本市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市教育局、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市科技局(外国专家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各县(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淮北市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工作。(市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常态化城市体检评估机制,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建立稳定、常态化的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财政投入机制。争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省级试点城市。积极争取上级“以奖代补”资金,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低碳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保险机构丰富绿色保险险种,加大建筑业保险品种供给。〔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支撑体系。贯彻落实《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建立完善节能降碳、城市更新、乡村建设、历史建筑保护修缮等政策技术标准体系。深化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提高城市管理和执法能力水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监督考核。将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市直部门和县(区)政府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健全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和第三方考评机制。(市委督查考核办公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注重培训宣传。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培训工作,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增加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相关培训课程。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创新利用新媒体平台,深入开展宣传报道。(市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