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全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部门、人社部门,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淮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秘〔2025〕144号),为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开展2025年全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每年继续教育总学时应满足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二、培训对象
全市在职的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三、培训时间、方式
培训时间:2025年8月-12月。
培训方式:专业科目学习采用线上、线下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人社部门和省住建厅认可的继续教育培训平台报名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资讯中心”的“专题专栏”栏(或直接打开网址https://hrss.ah.gov.cn/zxzx/ztzl/),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登录后点击“前往培训平台”,任意选择安徽开放大学(科目一)、安徽大学(科目二)、安徽农业大学(科目三)、安徽理工大学(科目四)4个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培训平台后注册学习。登录注册前,学员操作指南、常见问题解答及本通知,可自行下载学习。也可通过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进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教育培训管理平台”(http://117.68.7.59:8001/)继续教育机构报名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专业课学习后,按课件要求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打印合格证书。
除以上学习方式外,人社部门、住建部门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需科目学习,具体按照“淮人社秘〔2025〕144号”文件“2025年公需科目学时获取”相关要求执行。)
四、培训内容
建设工程相关专业继续教育知识。
五、学时登记审验
地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二楼人事教育科
联系电话:0561-3021176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