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相山区人民中路268号翡翠岛57幢307
2. 烈山区孟山南路59号春晓花园33幢904
以上房源已注销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管理的通知》(淮住建【2023】242号)规定,现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