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度淮北市优秀建筑业企业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
为持续推动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优秀建筑业企业示范引领作用,锻造和打响“淮北建造”品牌,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淮政办〔2025〕15号),现就开展2025年度淮北市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数量
(一)认定范围。“淮北市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对象是工商注册地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工程监理、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工程造价咨询等建设工程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认定数量。认定实行总量控制。全市共评选60家优秀建筑业企业,其中:施工企业35家(包括建筑工程类15家、市政工程类6家、其他总承包类5家、专业承包类5家、装配式建筑类4家)、劳务类5家,勘察设计企业5家(含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1家),工程监理企业6家(含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1家),工程质量检测企业5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4家(含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1家)。
二、申报条件
(一)“淮北市优秀建筑业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社会责任履行方面。企业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市场行为规范,企业信誉好,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2.企业经营发展方面。企业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合理的产业布局,产业现代化能力稳步提升,注重培育、引进高层次人才,创造产值、税收以及吸纳劳动力就业等方面达到本行业领先水平。
3.企业管理创新方面。企业建立了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有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体系,信息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设立研发或科技中心,重视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在项目管理中综合运用。
4.企业建造能力方面。企业在认定周期内承接的工程建设项目中有具有代表我市较高建造水平或有突出工艺能力的代表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等新型建筑工业化,参与建设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5.企业文化建设方面。企业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起抓,党建工作落实,建立有特色的企业文化。
(二)评选年度内,企业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认定为“淮北市优秀建筑业企业”:
1.企业主要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企业发生超过2起(含2起)一般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或超过1起(含1起)较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并负有责任的;
3.企业承(参)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中因存在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企业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群体性事件,被有关部门认定负有责任的;
5.企业存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行为,被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6.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联合惩戒名单内的。
三、企业按自愿原则参加认定
认定依据是以企业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社会责任履行、企业经营发展、企业管理创新、企业建造能力、企业文化建设五个方面表现情况,按《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标准(分类别)》(见附件1),自主选择与企业资质等级或主营业务最相匹配的一项类别进行申报。原则上仅能选择1项类别申报。
四、申报时间及流程
企业在申报时应对照《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标准(分类别)》,认真开展自评,仔细填写《企业自评分表》(见附件2),并于2026年4月20日前将自评分表和支撑材料(均为电子版)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建管处企管办邮箱(hbsjzy123@163.com)。企业应严格按照时间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五、认定程序
(一)审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二)公示。经审查通过的“淮北市优秀建筑业企业”名单,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进行复查。
(三)审定。根据公示及异议处理情况,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办公会审定“淮北市优秀建筑业企业”名单。
(四)公布。经审定的“淮北市优秀建筑业企业”名单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
六、成果应用
“淮北市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结果综合应用于我市房建市政工程建设市场和招标投标市场管理活动。
七、认定纪律
(一)认定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体经办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二)认定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任何部门和个人如发现认定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可以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投诉、举报,经查实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淮北市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工作不得向申报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八、申报工作联系方式
施工类、监理类(含全过程咨询)联系人:施海珊
联系电话:3021315
勘察设计类(含全过程咨询) 联系人:淡凤芝
联系电话:3021315
装配式建筑类联系人:廖君 联系电话:3151988
工程质量检测类联系人:张富亮 联系电话:3898539
工程造价咨询类(含全过程咨询)联系人:张剑峰
联系电话:3023446
附件:
1.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标准(分类别).docx
2.企业自评分表.xlsx
2026年4月1日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5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