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出台新规 筑牢房屋装修安全防线
为加强我市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遏制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出台《关于加强我市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该《通知》的出台,标志着我市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进一步迈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
一、划定禁止行为,明确管理范围。《通知》明确了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范围,涵盖淮北市城市范围内已通过竣工验收或取得合法产权的住宅,以及依法无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非住宅装饰装修活动。针对装修中常见的违法违规行为,《通知》详细列出了严禁影响房屋主体安全和功能安全的具体行为。在主体安全方面,包括未经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超过设计标准增加楼面荷载、擅自扩大承重墙上原有门窗尺寸等。在功能安全方面,包括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将无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擅自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等。
二、规范管理流程,实行全程监管。《通知》系统规范了装饰装修的申报登记、协议签订、日常巡查和完工复查等管理流程。装修人在开工前应向物业服务企业或属地社区管理机构申报登记。物业管理单位需对工程投资和施工面积进行核实,对需办理施工许可的项目,督促装修人及时办理手续。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工程内容、期限、施工时间、垃圾清运等事项。物业管理单位要建立日常巡查制度,落实专人开展巡查。项目完工后,应对装修人履行协议情况进行现场核实。
三、明确各方责任,形成共治格局。《通知》明确了装修人、设计单位、装饰装修企业、物业管理单位及主管部门责任。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装修人是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设计单位和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开展设计和施工,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业务。物业管理单位要认真履行装饰装修告知义务和巡查、监督、管理职责。
四、强化保障措施,确保落地见效。《通知》要求各县区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举措,开展综合检查和日常监管。要将沿街商铺、老旧小区、人员密集场所等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纳入巡查重点,将检查结果纳入信用综合评价。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宣传房屋使用安全,指导公众拒绝违法违规装饰装修。同时,建立健全常态化信息共享与联动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提高全链条处置效率。
一审:张 冬
二审:徐 栋
三审:李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