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管处启动“主体责任落实年”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近日,市建管处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实施方案》,明确将2026年定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全面启动专项行动,推动企业安全管理从“被动监管”向“主动负责”转变。
此次行动重点针对施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短板,围绕七项重点任务展开:一是健全制度,推行“一岗一清单”,将安全责任与个人绩效紧密挂钩;二是配强人员,落实关键岗位履职与现场带班制度,强化独立监督权威;三是保障投入,确保安全费用在合同中单独列支、足额提取与规范使用;四是抓实培训,严格“三级教育”与持证上岗,推广沉浸式体验技术提升培训实效;五是动态核查,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严处;六是严管节点,严格执行危大工程管理规定,强化对起重机械等关键环节的管控;七是深化治理,推动建立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鼓励内部隐患报告。
专项行动将分三个阶段压茬推进:4月15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4月16日至9月30日为全面推进与排查整治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巩固提升与建章立制阶段。行动期间,市建管处将通过强化宣传、严格执法、总结经验等多项举措,确保任务落到实处,持续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一审:张 冬
二审:张宇宁
三审:徐 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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