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调查摸家底 历史建筑挖潜力
开展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决策部署的重要工作。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安排,市城建处会局城建科开展相关工作。
一是实施线索调查。系统调阅地方志、年鉴等史料,衔接“四普”(文物普查)既有登记成果和省、市历史文化保护方案,划定濉溪古城、相山古城、杜集区石台镇、烈山区老城区4处重点调查范围,总面积284.79公顷。采取“线下深度挖掘+全域摸排+线上公开征集”模式,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等平台发布专项调查线索征集公告,同时深入街巷、走访群众,依托“无人机航拍+倾斜摄影”等技术,通过专业系统填报录入地理位置、建设年代、类型及历史价值等信息。整合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等成果,梳理形成历史街巷、工业遗存、文化设施等潜在保护资源线索45条。
二是组织会商审议。充分征求各县区政府和产权单位意见,邀请省、市行业有关专家召开县区专项调查成果会商会议,形成会商评审意见和会商纪要成果。会商成果提级上报市级规委会审议研究并吸纳上级审查意见,审慎确定濉溪县口子酒业东关厂区、相山区淮北发电厂厂址、杜集区石台镇梧桐村古井、烈山区1958俱乐部等一批潜在历史文化资源对象名单。
三是深化认定利用。构建从“调查发现”到“认定公布”的全周期管理闭环,推动学田村古井、小朱庄战斗战地医院旧址2处潜在历史文化资源认定为历史建筑。现我市历史建筑共30处,均完成挂牌认定工作,支持历史建筑改造利用,打造文旅新场景,目前,历史建筑活化利用率达100%。
一审:祁龙
二审:闫浩
三审:王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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