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七项“严”招 强化政府及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监理履职监管
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出台《关于加强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监理履职管理的通知》,围绕合同履约、人员到岗、监理月报等监理履职关键环节,打出一套监管“组合拳”。
在项目前期,住建部门对监理合同开展检查,及时纠偏违规条款。同时联合行业协会动态监测中标价格,对异常低价项目实施重点监管。在履约阶段,对人员到岗、月报质量、责任落实等方面提出明确管理要求,通过实名考勤、月报抽查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督,对不达标项目同步约谈建设与监理双方,并依据合同进行违约处理。同时,建立动态信用评价体系,评价结果应用于差异化监管和评优评先,将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推动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行业诚信氛围。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推动监理企业切实发挥监理作用,为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项目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一审:苏 翔
二审:张宇宁
三审:苏祥彬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5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