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民心 见行动·工作动态】盘活“沉睡”资源 释放闲置车位
——我市深入推进小区地下停车位(库)整治利用专项行动
临近傍晚,家住相山区天赐良园小区的市民陈睿把自己的私家车停到了小区地下停车库。“以往下班回家晚一点,可能就找不到停车位了。现在地下停车库投入使用,真是太方便了!”
“因为种种原因,小区地下停车库一直闲置,没有投入使用。”天赐良园小区物业经理朱晓东告诉记者,“今年5月份,我们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始对地下停车库进行整治,拆除清理了原来破损的设施设备,更换了照明系统,加装了排水系统、监控系统等,现已正式投入使用,深受小区业主的欢迎。”
盘活“沉睡”资源,释放闲置车位。今年以来,我市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深入开展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库)整治利用专项行动,对闲置地下停车位(库)进行全面摸底,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完善配套设施设备,恢复停车场使用功能,有效缓解了“停车难”问题,持续提升了城市形象和品位。天赐良园小区地下停车库重新启用,就是其中的一个缩影。
在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中,我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处置。其中,对于已建成住宅小区内尚未完成验收交付的地下停车位(库),督促各地下停车位(库)产权单位限期完善地下停车场设施设备,确保满足交付使用条件,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后交付。对于已验收尚未租售的车位,由地下停车位(库)的产权单位制定租售方案(含附赠行为),在小区内向业主公示并办理相关手续;建设单位注销或无法联系的,由所属街道(社区)牵头办理,入驻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配合。对于人防车位及临时停放车位,非战时的人防车位经人防部门同意后,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向本小区业主公示后进行出租;可根据本小区的停车状况设置临时车位。
为了确保相关工作落实落细落地,市住建局与相关部门强化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开展源头治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车位(库)租售行为,要求房地产企业进行商品房销售活动时将“车位(库)租售办法”书面告知买受人,并在现场将小区车位(库)配置、租售数量、价格等信息进行公示。强化对存量车位监管,要求产权单位对照前期摸底资料进一步核实建成住宅小区地下车位(库)未租售存量情况,制定车位(库)租售办法,包括租售比例、位置、价格、分配办法等内容,并进行公示,提高地下车库(位)使用效率。突出老旧小区车位改建,增建、增划停车位,有条件的统一建设综合停车设施,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对车位(库)纳入统一管理,破解停车难、难管理的问题。
截至目前,市住建局房管中心督查小组已对135个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地下车位进行现场督查,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维修方案,会同县区物管部门推进整改落实。国购心苑、罗马公馆二期、东湖公馆、金色云天(西苑)等小区已完成整改,共释放车位9909个,整改率达5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