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工程质量不良行为记录(二)
记录单位: | 淮北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 |||
企业名称 (责任主体) |
不良行为事实 | 公开期限 |
信息来源 | 备注 |
施工单位:安徽开源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 我站在对淮北市城市供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监督检查中发现: 1.关键人员多次到岗履职不到位;2.濉溪路沟槽验收施工单位未参加;3.砂石料、管材进场验收资料不全。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施工质量责任之规定。 |
2024年7月10日 至 2025年1月10日 |
第二季度质量执法检查 | |
监理单位:安徽华东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我站在对淮北市城市供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监督检查中发现: 1.关键人员多次到岗履职不到位;2.濉溪路沟槽验收施工单位未参加;3.砂石料、管材进场验收资料不全。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不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或者有违反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行为的,工程监理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并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之规定。 |
2024年7月10日 至 2025年1月10日 |
第二季度质量执法检查 | |
施工单位:安徽萧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我站在对濉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淮北市光荣院建设项目监督检查中发现: 1.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块未放置到相应构件部位;2.墙面防水层起鼓、破损;3.顶板多处开裂,严重渗漏。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施工质量责任之规定。 |
2024年7月10日 至 2025年1月10日 |
第二季度质量执法检查 | |
监理单位:安徽华东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我站在对濉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淮北市光荣院建设项目监督检查中发现: 1.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块未放置到相应构件部位;2.墙面防水层起鼓、破损;3.顶板多处开裂,严重渗漏。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标准、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之规定。 |
2024年7月10日 至 2025年1月10日 |
第二季度质量执法检查 | |
施工单位:江西中亚建设有限公司 | 我站在对濉溪县青秀学府项目监督检查中发现: 1.施工和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均未到岗履职;2.现场未提供工程资料;3.现场PE给排水管材未见标识。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施工质量责任之规定。 |
2024年7月10日 至 2025年1月10日 |
第二季度质量执法检查 | |
监理单位:方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我站在对濉溪县青秀学府项目监督检查中发现: 1.施工和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均未到岗履职;2.现场未提供工程资料;3.现场PE给排水管材未见标识。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标准、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之规定。 |
2024年7月10日 至 2025年1月10日 |
第二季度质量执法检查 | |
1、记录及公开依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9〕89号); 2、信息来源注明不良行为信息产生的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日常检查、群众举报、书面或网上投诉等(有法律文书的注明文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