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2022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以提高住建领域法治建设质量为核心,规范法治建设内容,完善法治工作制度,强化法治工作落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程,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以班子建设为核心,严格按照领导班子决策程序和机制议事决策,班子成员带头学法,切实做到先学一点、学深一点,指导工作实践更广一点,使班子法治素养整体提高;组织全局多形式持续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及住建领域行业法律法规,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系统理论和法治学习常态化、长效化初步形成。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一心一意谋改革,全心全意谋服务,扎实推进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增添企业群众获得感满意度。通过合并、下放、调整、优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时限、环节已近最简。目前,全市政府类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时限从120个工作日压缩到52个工作日,社会类投资项目从120个工作日压缩到42个工作日,工业项目从40个工作日压缩到22个工作日,社会简易低风险类项目11个工作日办结,施工许可证实现“零材料”办理,申报材料从2019年初的30余个精简至0个,审批事项从54个压缩到38个。
全面降低制造业企业用水用气成本。出台《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制造业企业用水用气成本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制造业企业用水用气分别给予0.47元和0.12元/m³的政策补贴,供水受益企业共320家,管道燃气受益企业共127家,2022年以来,合计补贴费用175.3万元。2022年二季度,对我市中小微企业因受疫情影响,暂时经营困难,无法按时缴纳供水燃气费用的,供水燃气企业实行“欠费不停供、免收滞纳金”措施。同时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用水用气全面优惠10%。供水受益用户14231户,优惠约16.5万元,燃气受益用户998户,优惠约29.5万元。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一是加强重要领域立法。针对住建领域在日常管理中遇到的难题和困境,正在起草地方性立法文稿《淮北市城镇排水管理办法》、《淮北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政府规章《淮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为落实立法工作,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外出调研学习,强化问题导向,找准突出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组织专家学习开展讨论会,加强对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需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以及所依据的法律规定等的研究论证。坚持务实管用,确保立法内容切实可行、措施具体明确、操作流程清晰明了。
二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为确保各项工作制度化、 规范化方向进行,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一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局领导率先垂范,带头遵守,严格按程序,按制度办事,形成了以制度管理、约束、激励人的良好氛围;二是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向社会和公众公开我局职责权限以内的主要内容,让老百姓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掌握有关政策和规定。同时把各科室的主要职责、办事程序、服务承诺等内容在政务公开网上公布,切实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三是认真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努力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收到行政应诉案件1件,行政负责人出庭率100%。
三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我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重要事项均通过集体讨论决定,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决策都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决定。完善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凡是重大事项均需经过合法性审查,凡是规范性文件均按照程序予以立项、起草、协调,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发挥其重大项目法律咨询、协议文本法律指导等功能,有效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2022年,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2以来,共对局属单位、机关科室提交的43个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其中对需移交的19个案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对60个文件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对44项工程建设、设计合同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2022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 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等三项制度。一是不断拓宽公开渠道,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强业务协同,依托微信公众号,市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数据采集等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行政执法工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执法相对人基本情况、执法主体、违法事实、执法依据、执法流程和执法结果等信息,提高了行政执法透明度,促进了公正文明执法。二是深入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全面推行“一案一档”工作,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进行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
二是强化执法制度保障。严格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今年以来全市住建系统,已经组织了6批次32人的执法培训考试,56人参加执法培训继续教育,14名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证。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由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行政合同及其它法律事务,进行法律论证并提出法律意见。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健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制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工作制度》(试行),并于2022年3月26日、6月24日、7月29日、8月26日、12月3日五次开展党组成员公开接访,累计接访33件次近200人。完善闭环跟踪落实机制,积极与三区一县信访、公安、人社、司法、街道办等单位的应急联动处理机制。与相山公安分局、杜集公安分局及矿山集派出所、花园派出所和相山区东办、西办合作20余次。组建进京赴省访、省市领导接访案件工作专班,成功化解丁侠、陈军等8件进京赴省访和中湖明月、恒大悦府、山水文园、世茂云图等多起集体访案件,在凝聚齐抓共管强大合力的同时,确保案件及时有效化解,依法有效维护了良好的信访秩序。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为切实维护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权威性、规范性和准确性,确保权责清单调整落实到位,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积极配合市编办进行事项清单梳理,确定全局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涉企收费清单,确保行使职权在法定范围内。针对违反统计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不符合营商环境、违反计划生育等内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起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按照“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依据承担的行政职能分别对职能情况、依据名称、条款、内容逐一进行核查,确保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要求。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法治宣传,做好政策解读。认真对照《淮北市2022年普法工作要点》,制定印发了《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普法工作要点》,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一方面运用执法管理和普法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根据工作职能,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管理、服务全过程,积极开展现场旁听庭审结合网络旁听庭审活动,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法规、规章知识。另一方面积极拓展宣传阵地和宣传形式,宣传住建领域新法规、新政策。积极发挥原宣传“三栏”、住建系统LED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作用,同时通过“12.4” 宪法宣传周活动深入湖沟村到开展宪法、住建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发放《民法典宣传手册》读本。
二是强化普法培训,推进法治建设。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属单位绩效考核管理。组织开展全局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督促局属单位利用支部学习,学习强国平台等多方面开展集体学习和自学。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模式一定程度制约监督工作开展。随着行政处罚职能整体移至城管,规范化、制度化的执法监督模式有待增强。
(二)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专业知识有待增强。在工作中存在法治宣传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观念还没达到深入人心的要求。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和深度不够,对法律法规掌握不够精准。依法行政工作服务于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方面做的不够。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组织开展学法活动。完善和健全干部学法制度,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局机关工作人员日常学习计划,作为年度学习活动的重要内容。并结合工作实际,实行领导带头学习法律知识,确保人员、时间、内容、效果的四落实。
(二)强化制约监督力度。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和落实政务公开,发挥各种监督机制作用:通过内外结合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施。畅通各种信访投诉渠道,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的合力、合法诉求。
(三)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住建系统内部普法,积极向社会公众普及住建法律知识,增强执法和法律服务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开展住建系统普法专题培训,针对执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法律法规适用、调查取证、现场执法存在问题等内容,涉及多个重点执法领域分类开展,提高行业法治素养。
(四)开展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系统提高执法服务水平。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建设、执法规范标准及行政执法方式,建立执法制度执行效果评估机制,优化和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建立联动工作模式,共聚行政执法合力,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开拓执法监督渠道,全面提升执法水平。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