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以班子建设为核心,严格按照领导班子决策程序和机制议事决策,班子成员带头学法,切实做到先学一点、学深一点,指导工作实践更广一点,使班子法治素养整体提高。组织全局多形式持续开展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及住建领域行业法律法规,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系统理论和法治学习常态化、长效化初步形成。邀请市司法局局长杨春杰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活动,组织局全体领导和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中层以上领导、执法人员代表百余人参加学习,深刻领悟法治建设的成就及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要义。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等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办事标准、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期限,全力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持续深化“多证合一、证照联办、一网通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一日办结”和地方设置涉企事项“零许可”,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全过程审批并持续提速,推动更多“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着力打造移动办事之城。积极探索线下行政服务中心“去中心化”改革,全力打造“指尖上的行政服务中心”。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打造审批“最简”。通过合并、下放、调整、优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时限、环节已近最简。截至目前,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总时限从2019年的120个工作日压缩到52个工作日,工业项目从40个工作日压缩到21个工作日,社会简易低风险类项目10个工作日办结,低风险厂房、仓储类项目6个工作日办结。全市已经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服务和监管相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
深入推进 “证照分离”改革方案,制定我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将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优化营商环境。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重要事项均通过集体讨论决定,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决策都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决定。完善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凡是重大事项均需经过合法性审查,凡是规范性文件均按照程序予以立项、起草、协调,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发挥其重大项目法律咨询、协议文本法律指导等功能,有效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一年来共对局属单位及机关科室提交的35个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对63个文件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对28项工程建设、设计合同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审查行政处罚案件14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审议”原则,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地见效。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100%覆盖。
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动执法信息和执法监督“两平台”建设,促进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共享。依法及时确认和公告行政执法主体,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达到95%以上。一是不断拓宽公开渠道,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强业务协同,依托微信公众号,市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数据采集等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行政执法工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执法相对人基本情况、执法主体、违法事实、执法依据、执法流程和执法结果等信息,提高了行政执法透明度,促进了公正文明执法。二是深入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全面推行“一案一档”工作,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进行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更加注重需求导向,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健全行政应诉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完善行政调解机制。以破解物业管理等民生难题为重点,推行信访工作全过程考核,进一步提升信访、市长公开电话办理时效质量。严格落实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通报制度。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为切实维护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权威性、规范性和准确性,确保权责清单调整落实到位,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积极配合市编办进行事项清单梳理,确定全局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廉政风险点、行政许可流程图、公共服务清单服务指南、涉企收费清单等,确保行使职权在法定范围内。针对违反统计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不符合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按照“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依据承担的行政职能分别对职能情况、依据名称、条款、内容逐一进行核查,确保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要求。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开展主题普法。围绕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深入开展普法行活动。围绕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共同富裕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疫情防控、消费者权益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生态文明建设、扫黑除恶、安全生产、知识产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禁毒、网络安全、消防安全等领域的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加强重要领域立法,2023年共完成人大立法1项《淮北市城镇排水管理条例》,开展调研《淮北市物业管理条例》计划2024年报请市人大作为立法项。政府规章调研1项《淮北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报请市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5项《淮北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淮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淮北市城市更新暂行办法》、《推进城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淮北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条例》。出台规范性文件6项《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用管理办法》、《淮北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淮北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考核测评指导意见(试行)》、《淮北市住宅物业服务标准》、《淮北市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淮北市建设工程“相王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二、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对传播法治精神、增强法治意识、培养法治习惯重视不够,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自选、创新动作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没有深度和浓厚的氛围。群众法治政府建设教育被动接受的多,主动参与的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性不高,措施不够有力。
(二)执法模式一定程度制约监督工作开展。随着行政处罚职能整体移至城管,规范化、制度化的执法监督模式有待增强。
(三)依法行政法治思维薄弱。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专业知识有待增强。在工作中存在法治宣传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观念还没达到深入人心的要求。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和深度不够,对法律法规掌握不够精准。依法行政工作服务于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方面做的不够。少数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仍有待进一步提高,没有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存在重视实体轻视法律程序的问题。
(四)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尚有不足。法律法规政策之间不统一、不协调,定义、条款表述不清,逻辑性不强现象个别存在,由于执法主体法律素养不高,在执法时对法律法规的适用存在歧义,执法中对程序要求重视不够、把握不准,法定时限、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操作环节、文书制作等还不够严谨。行政机关负责人在行政诉讼中出庭率仍有待提高。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素能培训,法治建设能力持续强化优化。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举办全市法治建设能力培训班、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培训班,举办各领域法治队伍专业性业务性培训班,多维度提升法治队伍的素质能力。完善和健全干部学法制度,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局机关工作人员日常学习计划,作为年度学习活动的重要内容。并结合工作实际,实行领导带头学习法律知识,确保人员、时间、内容、效果的四落实。
(二)开展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系统提高执法服务水平。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建设、执法规范标准及行政执法方式,建立执法制度执行效果评估机制,优化和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建立联动工作模式,共聚行政执法合力,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开拓执法监督渠道,全面提升执法水平。
(三)科学谋篇布局,法治政府建设持续走深走实。围绕《淮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的目标任务,按照五年规划的工作安排,制定年度工作清单,常态化进行督促指导。及早谋划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及时补短板强弱项,创新总结经验做法,力争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在全省有位次。
(四)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强化依法行政。强化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物业行业监管,通过监管发现案源。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处理力度,加快案件查办力度和速度,树立法律权威,净化管理秩序,推进依法监管。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推进住建“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信用双公示”运用,坚持刚性执法与柔性服务相结合,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不断提高住建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优化住建营商环境,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住建部门的满意度。
(五)夯实制度保障,政府行政决策持续提质提效。全面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提升目录编制的科学性。严格遵循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畅通公开征求意见渠道,确保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实行专家论证;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的决策事项实行风险评估。
(六)狠抓责任落实,强化履职尽责持续有力有为。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要求,督促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各项任务逐条逐项加以落实,切实扛起本区域本部门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