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妇工委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建委系统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女性。
二、贯彻、执行省、市妇女代表大会和妇女联合会执委会会议精神,完成市妇女联合会部署的工作。
三、推动并参与有关妇女发展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向有关部门反映妇女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代表妇女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
四、开展“巾帼建功”和“五好文明家庭”活动,组织培训、交流和研讨等活动,提高妇女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工作技能,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五、宣传、表彰妇女先进典型,建立妇女人才信息库,向有关部门和上级妇女联合会推荐妇女人才,推动妇女参政。
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履行计划生育部门的职责。
七、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指导本系统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健全计划生育业务管理资料。
八、负责起草建委与委属单位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考核方案,开展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落实有关奖惩措施。
九、积极配合计生属地化管理工作,督促委属单位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基础资料。单位女职工新婚、婴儿出生、怀孕、节育信息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
十、督促建管处做好外来施工队计划生育合同的审查、备案及建筑工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王博星 职务:妇工委主席
联系电话:3061527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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