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工作总结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01-13 16:56 字号:

2021是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安徽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2021修订版)、《安徽省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现将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政策机制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安徽省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淮北市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领导小组,市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领导小组下设联席会议,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分管副秘书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为副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区要建立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部门各负其责、街道(乡镇)实施、社区协调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合力组织实施,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二)出台了《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办2021〕5号),文件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建立适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及相关配套制度,实现过程可监督、责任可追溯、绩效可量化、群众满意度可感知,将老旧小区改造各类审批事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监管范围,优化项目立项、用地、规划审批程序,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手续,提升项目审批效率。加强项目质量管理,提高改造质量。

(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淮住建〔2021〕154号),文件规定:要依据《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197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优化工作流程,严格工作程序,依法依规做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收取、使用及续筹机制。

二、项目谋划及申报

(一)借鉴国内老旧小区改造经验,结合我市老旧小区的相关背景,通过对全市老旧小区用地、居民、房屋、设施等具体情况的普查,根据小区配套设施状况、改造方案完整性、针对性,居民意愿等对入库项目初步实施方案进行量化计分、排序,进行全市老旧小区的初步划定,明确纳入年度改造计划优先顺序,统筹安排全市老旧小区改造的布点。出台了《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淮北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淮北市“十四五”期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根据省住建厅统一部署,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市规划设计院编制了《淮北市“十四五”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对未来五年(2021-2025年)淮北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建立了我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并完善其基本信息,且项目库实现可增可减的动态调整机制。

(三)《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规定:县区人民政府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开展由基层党组织引领的形式多样、组织有序、实施规范的基层协商机制。由街道(乡镇)牵头,充分了解居民需求,在改造内容、方式等方面协商达成共识,优先考虑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的小区,制定初步改造方案;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等征求居民意愿,引导居民参与改造,并在改造完成后协商决定小区管理模式。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参与率、同意率均达到规定比例。县区政府在改造开工就前居民就物业管理模式、缴纳必要的物业服务费用等协商形成共识,由居民表决共同决定建后管养模式。

三、资金管理及筹集

(一)为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市、县区财政、住建部门按照财务管理要求,设置专账核算账户,专款专用,使用手续规范。

(二)我市印发了《关于印发<淮北市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淮老旧改办2019〕10),进一步强化对县区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的专项管理,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要求各县区严格按照 《办法》执行,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从拨款申请表、出具发票、财政直接支付凭证等资金使用手续完整规范。

(三)市、县区民生部门对老旧小区改造不定期开展资金督查工作。为进一步推进各项民生政策落实,及时掌握了解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民生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相山区民生工程管理中心分别于2021年10月29日、12月15日联合相山区委督查室对相山区新华巷两侧小区、老木材公司、财政局楼小区等25个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围绕项目资金是否规范使用,民生资金是否存在资金挪用等问题,重点检查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确保民生工程专项资金服务于民,真正发挥专项资金惠民作用。

(四)《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规定:市、区财政要按照1:1比例设立专项资金,濉溪县单独设立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2021年我市国家、省财政补助资金10258万元,国家发改资金7915万元,改造资金初步估计达6亿元,除国家、省财政、发改补助资金外,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市、区将按照11比例安排补助资金。我市积极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或一般债券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鼓励改造项目通过金融机构贷款、债券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改造,目前,我市濉溪县已申请到2000万元专项债用于老旧小区改造,相山区也针对老旧小区改造积极申报专项债,争取资金支持。

(五)《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规定:通过政府资金补助、居民合理出资、管线单位和原产权单位积极支持、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参与、金融机构融资等方面,合理确定资金分担机制。我市老旧小区改造积极引导企业、产权单位(原产权单位)等社会力量及居民出资,引导专业经营单位出资的,相山区科委小区改造项目,由原产权单位及专业经营单位出资2600万元改造凌云菜市场项目。

四、项目实施

(一)出台《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办2021〕5号),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市、县区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街道、社区等要全力配合,为施工提供必要条件;所在街道根据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的特点,对工程全过程进行监管,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管理要求;改造项目符合招标、设计规范,按计划实施并符合技术规范;工作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改造项目的实施。

市、县年度改造计划均与水电气热信等相关专营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有效衔接并于开工改造前就水电气热信等设施形成统筹施工方案。

(二)我市老旧小区内入户端口以外需要改造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设施,产权属于专营单位的,专营单位出资改造,将水、气、强电、弱电等项目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公示公告、统一施工作业、同步实施、协同推进,且改造后小区的公共区域水电气热信等专营设施设备产权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由其负责维护管理。

(三)为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长效管理工作,出台《淮北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建后管养实施办法》(淮老旧改办〔2019〕7号)文件,督促县区政府根据小区居民意愿落实建行管养长效机制,确保老旧小区“旧有所改、改有所养”,改造后的小区均已实施物业管理。目前,对改造后条件成熟、规范的小区,县区、街道、社区正积极引进物业服务企业进驻,以实现专业化物业服务。暂时无法进驻物业的,街道、社区积极引导小区居民务必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推行业主自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社会组织代管、居民自管等方式进行管理,做到“一次改造,长期保持”。

五、项目监管

(一)为加强项目改造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压实各参建单位质量安全责任,出台了《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淮住建2021〕139号),要求市、县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明确设计、施工、监理等项目改造建设各方主体责任,以及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终身责任,建立适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及相关配套制度,实现过程可监督、责任可追溯、绩效可量化、群众满意度可感知。2021年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未出现质量安全问题。

(二)为做好居民参与项目改造方案制定、配合施工、参与过程监督、后续管理工作,出台了《关于印发<淮北市老旧小区改造居民参与机制>的通知》(淮旧改办2021〕4号),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坚持以人为本、居民自愿。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凝聚居民共识,变要我改我要改,由居民决定改不改改什么怎么改如何管,从居民关心的事情做起,从居民期盼的事情改起。

(三)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始终坚持尊重民意、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的原则,未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为名,随意拆除老建筑、搬迁居民、砍伐老树。

(四)在2021年9月份的国务院大督查中,我市老旧小区小区改造获国务院大督查人员表扬,未发现重大问题。

六、统计信息建设

(一)按照省厅要求,按时按质将计划项目、项目改造情况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并及时实时更新项目推进信息。

(二)按照省厅要求,每月及时报送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进展情况表、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效果情况表、民生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表信息;及时完成民生工程工作管理信息平台老旧小区改造序时进度填报工作;及时向市政府等相关单位报送各种文字资料。

七、目标任务完成率

2021年我市计划改造老旧小区共计77个, 截止到12月底,我市77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全部开工并且已经全部完成基础性改造任务,其中,濉溪县45个小区、相山区25个小区、杜集区5个小区、烈山区2个小区的基本改造已全部完成,目标任务完成率达到100%

八、项目时限达标率

2021年我市计划改造老旧小区共计77个,按照我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要求,77个小区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改造任务,项目时限达标率100%

九、项目质量达标率

2021年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均按照《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淮住建[2021]139号)文件规定,按照规划合同实施项目,工程质量均符合标准,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项目质量达标。

十、片区改造

(一)2021年我市改造老旧小区共计77个,积极推进相邻老旧小区与周边地区联动,连片整合改造的共划分为15个片区,不能连片的共15个小区,合计30个项目,涉及楼栋数840个,涉及户数26044户,改造建筑面积249.7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56003万元,目前,完成总投资60681.97万元。

(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了淮北市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因地制宜补齐既有居住社区建设短板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改造工作,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齐既有居住社区建设短板。优先实施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雨污水管网混错接改造;统筹利用公有住房、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闲置锅炉房等存量房屋资源,增设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便民商业服务设施;要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在居住社区内配建居民最需要的设施”我市老旧小区改造以居住社区为单元,对待改造小区所在社区设施短板、安全隐患、可利用存量资源等开展摸排,有针对性地确定居民最需要改造建设的各类设施。

(三)我市老旧小区改造积极鼓励改造项目由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实施,其中,相山区科委小区改造项目,由原产权单位及专业经营单位出资2600万元改造凌云菜市场项目。

十一、社会满意度

为使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成果落到实处,让更多的老百姓从改造中受益,我局积极开展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调查工作,调查组深入相山区、杜集区30个老旧小区改造现场,走访社区工作人员、群众,深入征求小区居民意见,全面了解老旧小区改造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及时处理群众反映事项,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反映,并要求立即整改;现场向群众宣传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引导居民参与改造。通过对社会公众、服务对象或政府相关部门人员的调查走访,获取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群众满意度达95分。

十二、社会效益

(一)我市老旧小区改造,通过项目实施,维修完善了老旧管线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了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极大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

(二)我市老旧小区改造,通过项目实施,改造建设环境及配套设施、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照明等环境、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件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等配套设施,满足了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

(三)我市老旧小区改造,通过项目实施,以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补齐了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

(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通过项目实施,77个小区均完善了边绿化、照明等环境设施,完善提升类改造项目数量占比达100%。

十三、党建引领

(一)我市老旧小区改造由县区人民政府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开展由基层党组织引领的形式多样、组织有序、实施规范的基层协商机制。建立社区领导的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城市综合执法 “五位一体工作协调机制,充分了解居民需求,在改造内容、方式等方面提前协商达成共识,从居民关心的事情做起,从居民期盼的事情做起,通过老党员、老干部、热心群众底带头参与,在改造意愿征集、改造内容协商改造过程监督等方面充分调动居民共同参与,发挥主体作用,小区改造赢得了群众的积极支持。

(二)我市改造后的老旧小区,由各县区政府统筹,建立健全街道(乡镇)、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多方议事协调工作机制,推动加强综合执法进社区,街道、社区及小区业主委员会按照确定的建后管理模式,积极落实管理和服务,做到“改造一个、管好一个”,巩固提升改造成果。

(三)我市老旧小区改造,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组织业主委员会,通过小区宣传栏、微信群、QQ群、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征求居民意愿,引导居民参与改造,由居民表决改造事项,并在改造完成后协商决定小区管理模式。

十四、新闻宣传

(一)我市老旧小区改造,非常重视宣传工作,我局、县区政府广泛宣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改造政策,充分调动群众、专业机构、社会力量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组织社区基层做好政策解读和沟通解释,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畅通参与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同时跟踪报道行动计划推进情况,对新华巷小区、科委小区进行重点宣传,广泛进行多渠道宣传,形成社会各界支持、居民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多次在省及以上主要新闻媒体正面报道或在省及以上有关信息专刊上刊载经验、做法或成效,增强居民对改造工程的关注,为工程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市住建局、濉溪县、相山区、杜集区、烈山区报送的调研类约稿信息《淮北市老旧小区改造进展情况、工作推进中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建议》被省《报国办信息》采用。

(二)我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群众反映良好,未产生重大网络舆情。

2021年,我市老旧小区改造自评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