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开展情况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03-26 11:24 字号:

1.起草初稿

 

为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经营意识,推进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体系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主席令第72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和《安徽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房[2019]67号)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1年12月23日起草初稿;1月25日完成《淮北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初稿;

2.征求意见

2月17日召专题修改会进行了逐条审定、修改完善;3月13日前分别征求了市发改委、财政局、自规局、城管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和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市房协)的意见,并对意见内容进行讨论和修改

3.合法性审查及集体讨论

3月14日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葛云露召开专题研究会,对改后文稿进行讨论;3月16日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孙露露及其他党组成员召开专项局长办公会进行研究;3月18日按照局长办公会要求组织专题修改会,协同市房地产业协会共同对研究稿进行讨论修改,最终形成《办法》(报审稿)。在同月通过合法性审查。

4.正式印发

2022年3月24日经局主要负责人签批后正式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