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关于公开征求《淮北市关于推进城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反馈
我局自2022年12月份拟起草《淮北市关于推进城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2022年12月,《实施办法》于淮北市人民政府网、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开向广大群众征求意见。现将前期征求意见采纳情况附后。
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发件人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1 |
史伟 |
1、希望增加城市内公园绿地占比,淮北市湖、园不少,但除个别外,大多离市区有一定距离,就惠黎路以北而言,仅相山公园一处大型公园,且因该公园位置偏北,辐射能力偏弱,建议增加小型公园分散到惠黎路以北的老城区。 2、重大节日绿植布置节日氛围,可在市内人群聚集地在十一、中秋、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布置绿植、花卉等烘托节日氛围,有利于营造祥和、喜庆的节日氛围,提振消费,方便市民打卡、观赏。 |
部分采纳:反馈意见1采纳,《实施意见》第4条已做出针对性规定:“老城区现有废弃地、边角地、闲置地、房前屋后及绿化隙地等应优先进行见缝插绿,建设口袋公园、小微绿地”;反馈意见2不采纳,重大节假日布置绿植花卉,应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由各责任单位在资金能力范围内实施。 |
序号 |
征求意见单位 |
具体修改意见 |
采纳情况 |
原因 |
1 |
市财政局 |
1、第三页:“将建设标准由100-200元/平方米之间逐步提升至300—500元/平方米之间”。建议改为:根据我市财政可承受能力逐步提升。 2、第五页:“养护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养护标准原则上不能低于5元/平方米每年。”建议改为:养护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养护标准原则上不能低于5元/平方米/年,不能高于N元/平方米/年。 3、第五页:“由市财政设立城市园林绿化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给予为期三年的养护费用补贴,补贴标准为年度养护资金投入的20%。”建议改为:由市住建部门建立城市园林绿化以奖代补机制······给予为期二年的养护费用补贴,补贴标准不高于年度养护资金投入的20%。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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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建议将第一条第一点科学编制规划中“《淮北市国土空间规划》”修改为“《淮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第一条第一点科学编制规划中,建议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列为配合单位。 原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是上文中城市绿地系统、绿线、公园体系等专项规划的编制主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积极配合,做好上述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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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公管局 |
1、建议将第10条修改为:积极引导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招标人试点采用评定分离模式,鼓励本土园林绿化企业做大做强。(牵头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公管局) 修改理由:(1)依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以及财政部另有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妨碍供应商自主进入政府采购市场。推动园林绿化企业库行为违反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规有关规定,存在排除和限制企业参与公平竞争的情形。 (2)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①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对400万元以下的绿化工程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无法律依据。 (3)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领域“评定分离”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2〕715号),第一条规定“各地在推行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领域‘评定分离’试点工作中,应切实保障招标人依法享有的自主权,不得强制要求招标人必须采用‘评定分离’。” (4)支持本土园林绿化企业做大做强的主体部门为市住建局。 2、建议将第11条建立信用体系中牵头责任单位修改为市住建局,将市公管局调整为配合单位。 修改理由:行业信用体系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建设。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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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相山区政府 |
第七条保障资金投入中明确:各区政府管养绿地养护项目,给予为期 3 年的养护费用补贴补贴标准为年度养护资金投入的 20% (具体养护绿地奖补金额统计表见附件 4)。 但是按照相山区2021-2024年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招标合同,每年养护费为7216245元,按照文件比例每年养护费用补贴150万元。 建议: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市区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的意见》相关文件要求,建议为期3年去除,应该每年均再进行补贴150万元。 |
部分采纳 |
具体奖补标准、期限根据市财政情况合理确定。 |
5 |
杜集区政府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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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烈山区政府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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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市高新区 管委会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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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市人社局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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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市城管局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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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市建投集团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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