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关于公开征求《淮北市城市更新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反馈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02-01 16:35 字号:

截至2023年1月29日,我局共收到26家市直单位及县区政府反馈,其中有24家单位无意见。未收到社会公众的反馈,具体请参考汇总表信息。

淮北市城市更新暂行办法

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序号

单位

具体修改建议或意见

采纳情况

1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第六章第二十三条第二段建议删除

已采纳

建议将第六章第24条,规划支持政策第一段,“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容积率进行不同地块、不同城市更新单元之间整体平衡”删除。原因:根据政策要求,容积率是对单宗地块进行设置,不允许容积率跨地块漂移。

已采纳

2

市水务局

“第二章 工作机制”中的“第八条【专家咨询】”建议:专家委员会的组成成员增加水务方面专家

已采纳

……第二十九条“【税费支持政策】纳入市城市更新计划的项目,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相关减免政策”。此项政策有关内容显然与国家、省水资源费征收及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政策相违背,建议删除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相关内容

部分采纳

修改前置条件“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相关减免政策”

3

市发改委

无意见

 

4

市教育局

无意见

 

5

市经信局

无意见

 

6

市公安局

无意见

 

7

市民政局

无意见

 

8

市财政局

无意见

 

10

市生态环境局

无意见

 

11

市交通运输局

无意见

 

13

市商务局

无意见

 

14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无意见

 

15

市卫健委

无意见

 

16

市应急管理局

无意见

 

17

市林业局

无意见

 

18

市城管局

无意见

 

19

市数据资源局

无意见

 

20

市气象局

无意见

 

21

市税务局

无意见

 

22

市建投集团

无意见

 

23

濉溪县政府

无意见

 

24

相山区政府

无意见

 

25

杜集区政府

无意见

 

26

烈山区政府

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