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12-29 08:57 字号: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要求,结合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三部门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皖房办〔202317号)内容,根据我市实际,出台本通知。

二、文件的起草过程

涉及本政策的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分析当前我市住房信贷政策及实施情况,参考相关城市做法,会商提出了贯彻落实国家三部门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以淮北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内容共3部分:

一是明确将认房不认贷纳入本市一城一策政策工具箱执行,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购房所在地的市、县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比如,一户居民家庭在我省其他地市有一套贷款购买的住房,卖出后在我市准备换购一套价值120万的住房。因有一次贷款记录,原政策规定适用二套房贷款政策,从首付比例来看,二套房首付比例3成。新政策实施后视为首套房,首套房首付比例2成,首付可减少约12万。利息支出从二套房利率降低到首套房利率(二套房和首套房利率以各银行公布的为准)。

二是明确住房套数查询,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成套住房套数,由市、县不动产登记部门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查询,并出具查询结果。如需查询网签合同备案的成套住房套数,由市、县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查询,并出具查询结果。

三是明确政策执行日期,通知自20241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