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淮北市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3-19 10:40 字号:

根据《淮北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市住建局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省住建厅下达我市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59濉溪县95户、相山14、杜集区27户、烈山区23户),我市实际完成257户(濉溪县95户、相山14、杜集区27户、烈山区121户下达中央补助资金623.9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 资金投入情况。在资金拨付中,严格按照《淮北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各级补助资金由市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县区财政,县区财政必须在确认验收合格且原有房屋拆除后通过农户“一卡通”直接将补助资金打卡到户。根据任务量各级补助资金已拨付到位,共计515.6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执行503.8万元。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对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实行动态检测、动态清零。全年共实施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其他脱贫户、农村低保边缘户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257户,超额完成全年目标。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完成中央安排任务下达我市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59,实际完成257户改造任务。

2、改造后房屋验收合格比例危房改造竣工后,经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验收,改造后房屋验收合格比例100%。

3、改造后房屋符合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和最低建设要求比例危房改造过程中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的抗震设防标准;农房改造在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执行最低建设要求,确保每户住房均不低于最低建设要求。

4、当年开工率20235月底257全部开工,开工率162%。

5、当年竣工率20239月底257全部竣工,竣工率162%。

6、执行分类分级补助标准按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和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建村202334号)以及淮北市《关于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和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淮住建〔2023〕68号)精神要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采取分类补助,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农村危房改造到户补助标准。”濉溪县执行标准为:重建房屋户均3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8万元。相山区、烈山区执行标准为: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全部100%完成。

7、低成本的改造方式和改造技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保障方式、建设标准等,指导农户采取多种方式保障住房安全,因地制宜,就地取材降低建设成本。

8、带动农村消费带动了农民住房的投入,扩大了农村消费;同时,危房改造还带动了建材、家电、家具等消费,带动农村消费成效显著。

9、改造后房屋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地震中表现无严重损毁。

10、改造后房屋室内卫生健康环境在确保房屋基本安全的前提下,不断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完善农房使用功能,满足人畜分离,推进水冲式厕所入户改造和建设,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

11、改造后房前屋后环境得到整治拆除了危旧房屋,加快推进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建农户房屋周边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

12、农户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收集整治改造后的农房,改变了农户房屋周边环境,提高了农户的环保意识,引导农户养成了良好的生活习惯,生活垃圾得到了有效收集。

13、改造后房屋保持安全期限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建办村函〔2018〕172号),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立农村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农房定期体检制度,充分依靠乡镇政府和村两委,落实农户住房安全日常巡查、改造过程技术指导与监督等职责,确保改造后房屋安全期限拆除重建在30年以上,维修加固安全期限在15年以上。

14、危房改造户满意度农村贫困农户直接受惠危房改造政策,住上了稳固新房,切实提高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经调查,危房改造农户满意率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上级补助资金执行率偏低的原因主要是近年来中央补助资金较多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制定较低造成2023年,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共159户,中央、省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705万元,户均4.43万元。多年来,我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一直执行重建每户2万元,维修加固每户6千元(濉溪县按照重建每户3万元,维修加固每户8千元为了避免中央补助资金结余和浪费,切实发挥中央资金使用效益,我市增加了改造户数98户

因我省财政补助标准未提高,造成中央补助资金结余,建议上级部门加强顶层设计,出台支持政策,提高补助标准。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绩效自评,对县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客观分析,结果拟应用于对县区评价,并在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未发现反馈问题。

六、综合评价结论

2023年,我市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已顺利完成。施工成本严格控制在预算成本范围内,超额完成全年159户目标任务,进一步巩固拓展了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成果,改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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