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消费】关于举办2023年秋季房展会的通知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更好满足居民住房需求,引导居民合理住房消费,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经市政府同意,举办2023年秋季房展会。现就有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展会时间、地点
2023年9月28日至10月6日在市体育场举办。
二、主办承办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主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市传媒中心、市房地产业协会承办。
三、购房支持政策
(一)房展会期间,对购买参加房展会企业的新建商品住房,每套按照300元/平方米发放消费券,最高不超过3万元。本次房展会发放消费券总金额共3000万元,按照购房合同备案时间先后顺序发放,实行先购先得、发完为止;展会最后因消费券剩余金额不足300元/平方米的,只发放消费券剩余金额。
(二)参加房展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购房人提供一定幅度的优惠。参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优惠幅度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含濉溪县)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享受本次房展会购房支持政策。一是房地产开发项目须参加本次房展会,二是开具不动产发票,三是在展会期间完成购房合同备案。其中,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登记备案时间为准。使用棚改购房券购房,不享受本次房展会消费券政策。
(二)展会期间,每天下午7点由市传媒中心在“淮北市传媒中心”抖音号、“淮北传媒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消费券剩余金额。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做好消费券剩余金额核算工作并及时推送至市传媒中心。
(三)消费券从9月29日起发放,消费券使用期限从发放之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结束。消费券发放相关事项以淮北市2023年秋季房展会消费券发放工作实施方案为准。消费券发放方式、使用方式、使用范围等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市传媒中心“淮北市传媒中心”抖音号和“淮北传媒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
(四)参展开发企业在展会期间提供的房源应权属清晰、手续齐全、销售价格优惠真实,符合商品房预(销)售、广告宣传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房展会成交的新建商品住房不予办理退房手续、不予办理撤销备案手续。房展会结束后参展开发企业应及时汇总购房人信息、购房发票、已备案的购房合同等报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审核。
(五)承办单位应督促参展企业遵守布展施工、搭建展棚、用电等安全规定,做好安全工作。
(六)本通知仅本次房展会期间(2023年9月28-10月6日)有效。
(七)本通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八)濉溪县可参照执行。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