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淮北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127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中多层住宅楼加装电梯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保障
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确保人们安居乐业,解决老旧小区老年人上下楼问题,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书记和市长为双组长的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领导小组,动员全市上下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迅速行动、合力攻坚,研究制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
二、落实财政支持
目前我局牵头编制出台了《淮北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淮北市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资金补助实施办法》,鼓励和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具体为既有住宅每加装一部电梯,财政补贴20万元。另外为加快推进相山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的加装电梯工作,相山区级财政在市级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每部电梯5万元补贴,用于加装电梯项目前期支出,包括设计、勘探、检测、图审、测绘等费用。
三、拓展资金来源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建设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和法定检验费用主要由业主承担。具体费用应根据业主所在楼层等因素协商,按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由业主自行协商确定。所筹措的资金及使用情况应当公布,接受业主监督。
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出资加装电梯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业主,可提取本人及配偶、本人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提取额度不超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费用扣除政府补贴后的个人分摊金额。
鼓励由社会公益投资、养老产业企业、电梯企业和其他合法资金投资的商业模式参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行业主租赁使用等市场化模式,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加装电梯相关业主应与投资方签订电梯加装、使用、维保等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鼓励金融企业加大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支持,为加装电梯市场提供投资、融资、低息等各种形式的金融方案,创新金融产品,依托金融助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四、落实维护管理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后,申请人或委托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完成加装的电梯进行运行管理,并由物业服务企业与有资质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签订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也可以直接委托有资质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
五、扩大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
市住建局、区政府积极利用网络媒体推送、施工企业深入小区面对面介绍等方式宣传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政策和方案,引导群众充分认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浓厚氛围。住建局、街道、社区三级联动齐发力,根据职责划分,搭建咨询服务、沟通议事平台,形成组织协调机制,做好居民协调引导、督促指导等工作,加速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任务。通过属地摸排,个性化制定“一楼一方案”,目前已摸排全市 70余个社区,160余幢楼。目前,全市已完成加装电梯117部。已申请补贴87部,其中财政补贴兑现43部,剩余44部电梯申请补贴资料移交相山区。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推进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并根据试点推进情况,细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细则,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总结经验、完善政策,继续为广大业主提供便民、高效、快捷的服务。
衷心感谢您们所提出的宝贵工作意见,希望您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市住建系统事业各项工作。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汪平生
联系电话:0561-3025927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