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淮北市旧房装修领域补贴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10-25 17:23 字号:

近日,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淮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淮北市财政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了《淮北市旧房装修领域补贴实施细则》( 淮住建〔2024〕177号),以下简称《细则》。现将《细则》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旧房居民生活质量,引导居民改进生活品质,激发消费潜力,促进经济增长,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旧房装修领域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建计〔2024〕127号),制定本《细则》。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许多老旧住房存在设施陈旧、环境脏乱差的问题,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通过开展旧房装修补贴工作,可以有效推动居民改善住房的舒适性和功能性,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同时也促进了消费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装修产业链的发展不仅带动了建材、装饰等相关行业的发展,还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推动了经济的增长。同时,居民进行装修也会购买更多的家居用品和服务,激发了消费潜力,促进了各行各业的繁荣。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4年9月14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会议,传达了省住建厅等三部门下发的通知。

2024年10月22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淮北市旧房装修领域补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旅体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市管中心、市建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三区一县人民政府的意见。

2024年10月24日,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淮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淮北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淮北市旧房装修领域补贴实施细则》( 淮住建〔2024〕177号)。

四、工作目标

本《细则》编制目标市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旧房装修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持续释放投资消费潜力,有效推动居民改善住房的舒适性和功能性,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

五、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本次旧房装修领域补贴资金的补贴群体为城镇老旧住房(建成时间10年以上;房屋老化严重,影响正常的使用)、公租房和公有老旧住房(不含办公用房)。

(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次补贴的补贴标准:城镇老旧住房为装修总价的15%,最高5万元;公租房和公有老旧住房为装修总价的20%,最高200万元。

(三)清晰本次补贴装修范围的界定:室内外墙面、地面、厨卫的重新改造,门窗等的更新,水电的重新布置,加装各类安全及消防装置等。

(四)大力简化申请以及审批流程:申请人只需前往装修地所属住建局(例:小区属于相山区管辖,则需前往相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补贴报告申请(见附件)及相关开工佐证材料,3个工作日内就能看到审核结果。

(五)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15日。(注:所有项目必须在2025年12月底前完工)

六、创新举措

不仅填补了我市旧房装修领域补贴的政策空白,而且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大力提升居民生活水平。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严格落实旧房装修补贴政策。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多种形式,对补贴范围、补贴对象、申请程序等进行大力宣传,让广大居民对补贴政策有关规定深入了解,确保旧房装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

二是进一步优化程序,提供便民服务。严格落实旧房装修补贴申请限时办理要求,加快补贴申请受理核查、资金兑付等工作,清理补贴过程中不必要的限制性规定。

三是公开信息,接受监督。要继续综合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全方位开展补贴政策与实施工作宣传解读,着力提升政策知晓率。全面规范及时公开补贴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解读机关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策咨询电话: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32007

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887021

相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339590

杜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90558

烈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691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