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通过新闻发布会解读】《淮北市城市更新办法》解读
新闻发布会
一、活动主题
《淮北市城市更新办法》解读
二、承办单位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淮北市传媒中心
三、时间
2025年7月25日(周五)上午10:00
四、地点
淮北市供水总公司二楼视频会议室
五、主持人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 谢传洪
六、参加人员
谢传洪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
任 健 淮北市城乡建设管理处处长
王 璇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科科长
七、与会媒体:淮北市传媒中心
八、新闻发布议程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 谢传洪】
各位市民及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好! 今天召开《淮北市城市更新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出席此次发布会的有:淮北市城乡建设管理处处长任健、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科科长王璇、还有市传媒中心的各位记者。我是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谢传洪,欢迎大家的到来!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两项议程。一是任健处长介绍《办法》制定背景,二是答记者问。下面逐项进行。
(一)介绍《办法》制定背景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 谢传洪】
下面有请淮北市城乡建设管理处任健处长介绍《淮北市城市更新办法》制定背景。
【淮北市城乡建设管理处处长 任健】
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为创新城市建设运营模式、推进新型城镇化指明了方向。2021年10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皖政办〔2021〕13号),提出各市、县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快形成一整套与城市更新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今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要求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规,大力实施城市更新,促进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文脉赓续、品质提升,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今年7月14日-15日,党中央召开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部署城市工作7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其中明确提出“增强城市动能,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
2023年4月,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淮北市城市更新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淮北市城市更新工作的制度体系。截至今年5月,《淮北市城市更新暂行办法》施行2年期满。为落实国家、省关于城市更新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城市更新制度规范需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对施行到期的《淮北市城市更新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形成了《淮北市城市更新办法》,并于2025年7月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出台,自 2025 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 5年。
(二)答记者问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 谢传洪】
本次新闻发布会主题是《淮北市城市更新办法》解读,请各位就《办法》相关内容进行提问。现在,欢迎记者朋友们开始提问。
1.问:《淮北市城市更新办法》相比于施行到期的《暂行办法》,内容主要作了哪些调整和修改?
【淮北市城乡建设管理处处长 任健】
答:《淮北市城市更新办法》相比于《暂行办法》的修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工作体制机制方面。新办法中对我市城市更新统筹协调机构进行了更新,由已经取消的市城市更新行动领导小组调整为2024年设立的市城市更新工作专班;对专家指导工作进行优化,取消原计划成立的城市更新专家委员会,调整为积极邀请省内外专家学者参与我市城市更新工作。
二是规划体系优化方面。结合国家、省级城市更新政策,新办法对“科学编制详细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内容进行调整,进一步明确了我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单元片区更新详细规划-项目建设方案”的规划、设计体系。
三是项目资金筹措方面。新办法结合中办、国办出台《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内容,进一步提出项目实施主体要积极探索多元化投资方式,对地方财政资金、中央预算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专项债等多类资金进行融合使用,对原举债、偿债原则进行修改,并明确提出“严防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四是项目支持政策方面。结合我市实际,新办法中对“完善用地政策”、“建立房屋使用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内容进行了补充:提出用地保障原则,支持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建设保障性住房、发展产业、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积极探索房屋使用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等内容。提出人防工程可以结合规划集中、分片建设。修改国有历史建筑利用方式,拓展安置形式,优化了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相关减、免、缓政策依据的描述。
五是文件施行期限方面。暂行办法施行期为2年,新办法施行期为5年。
2.问:《淮北市城市更新办法》在修订、决策过程中,是如何有效征求各相关部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的?
【淮北市城乡建设管理处处长 任健】
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对《办法》修订决策过程中,充分有效征求城市更新各相关单位和社会群众意见建议。
一是文本起草阶段。通过实地调研、问卷调查、座谈会、舆情分析等形式广泛开展了《淮北市城市更新暂行办法》实施效果调查工作,充分听取了利益相关者意见和诉求。调查期间走访基层组织、企事业相关单位共计23家,完成有效公众调查问卷282份,受访单位对《暂行办法》实施对城市更新带来的推动作用和意义表示了肯定,并对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同时,书面收集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区政府对《暂行办法》文件执行2年到期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成效、方面的意见建议,为新办法的修订提供内容支持。
二是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对修订的新办法文本初稿书面征求各县区政府、相关市直部门等35家单位意见,其中32家单位无意见,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动办3家单位反馈4条意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均采纳并与反馈意见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同意。同时,在市政府和市住建局网站发布公示(为期1个月),向社会群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并根据公众反馈信息对新办法内容进行完善。
3.问:下一步我市对贯彻国家《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文件精神、落实城市更新行动还有什么具体打算?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科科长 王 璇】
答:今年党中央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更加注重集约高效;转变城市发展动力,更加注重特色发展;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国家出台《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提出: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开展完整社区建设,推进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等更新改造,完善城市功能,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修复城市生态系统,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等八项城市更新主要任务。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国家关于城市更新有关文件要求,把持续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作为推动淮北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全面抓好城市更新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一是完善顶层设计。健全完善城市更新实施协调机制,形成市-县区-街道三级联动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城市更新工作统筹指导。按照国家《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淮北实际,明确城市更新阶段性目标,细化落实各项重点任务。
二是强化规划引领。充分运用城市体检成果,推进落实《淮北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合理有序实施相山区啤酒厂片区、烈山区老城片区、濉溪县老城片区等更新改造,明确城市更新项目清单,构建“专项规划-片区详规-项目实施方案-施工设计方案”的全流程工作体系,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
三是统筹重大项目。积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全力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等中央资金支持。同时,积极对接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积极争取政策性金融支持城市更新项目。
四是推动示范先行。将老旧改造、完整社区、公共服务、等工作载体整合到“城区、片区、社区、住房”多层次多类型的城镇建设体系中,形成“集成化推进、片区化打造,项目化运作”的高效推动机制,努力推动我市城市更新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 谢传洪】
各位记者朋友、各位市民,由于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到此为止。
希望媒体及市民朋友们对于城市建设事业继续给予大力支持,我们将持续做好城市更新工作,努力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美好淮北不懈努力。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