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根据《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300号)等有关规定,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25日,我局将起草的 《淮北市高品质住宅建设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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