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淮北市第十一届第四次会议第0048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孟斌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城市道路和地下管网施工建议非常有针对性且务实,我们十分重视并进行了深入研究,现将相关回复如下:
一、针对协调规划建议的回复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在项目规划方案报审阶段,主动要求参与,并组织有关管线单位现场踏勘,确保规划方案合理。对依法需要办理规划许可证的地下管线建设工程,在工程开工前,要求管线建设单位办理地下管线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按照相关规定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例如淮北市城市地表水工程、供水老旧管网改造工程、供气老旧管网改造工程、市政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城市易涝点治理工程等。
及时掌握各管线单位近期施工计划及在建管线工程进度,协调解决各管线单位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召集各管线单位提供各自相关地下管线的具体位置,避免在施工过程中损坏。在地表水厂配水管网工程南黎路段施工过程中,统筹协调供水、供电线路路由、施工时序,力求同步施工,减少交叉施工和道路破占影响。在淮北供电公司“龙湖变、桓谭变、碱河变供电线路工程”及地表水厂配水管网工程建设过程中,多次召开施工方案论证会和管线协调会。
二、针对统一管理建议的回复
每年年初市住建局统筹管线年度建设计划,结合年度专业管线建设计划,组织编制地下管线年度建设计划,同年度、同路由管线建设优先考虑同步实施,并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合理安排地下管线的建设时序,避免后期道路反复开挖,统筹协调施工时序,力求同步施工,减少交叉施工和道路破占影响。每年12月底前,通知各管线管理单位将下一年度挖掘计划上报,统筹安排道路挖掘。目前已收集6家管线单位2025年度地下管线建设计划,下一步将按照各家施工计划统筹安排。
城市道路占道施工前,建设单位需要到道路设施管理部门及交警部门办理“淮北市道路占道申请”,审批通过方可施工。当出现需要拉(顶)管施工作业时,建设单位需要向道路设施管理部门,提供相关管线单位签字的管线确认书,同意施工后方可施工。
针对道路破占临时施工情况,要求统一使用定型化可移动围挡。规范围挡设置标准,要求施工单位统一悬挂工程告示牌、行政许可通知书等标识,切实提升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水平。
三、针对加大处罚建议的回复
2023年11月,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淮北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淮政办【2023】23号),2024年10月印发了《淮北市城市道路和绿地挖掘占用管理办法》(淮政办【2024】13号)。两个《办法》明确了部门职责、加强了管线工程计划管理、规范优化了管线工程审批,为我市地下管线管理提供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政策依据。
市住建局市政工程管理处2024年共下发7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1件责令整改通知书。组织人员对市政道路上的不规范弱电线路进行全面排查,共发现不规范敷设管线情况16处,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后期市政维修或巡查中再发现类似情况,将加大处罚力度。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积极推进以上措施的实施,努力解决“补丁马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