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淮北市第十一届第四次会议第0016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徐敏代表:
您在政协淮北市十一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不再新建安置房
为全面落实省领导批示要求停止新建安置房,我市出台《淮北市市区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办法(试行)》,对拆迁安置项目主要通过发放房票引导居民购买商品房安置,推进房地产去库存。去年以来,全市发放房票376张,发放金额2.3亿元。
二、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去年以来,我市先后出台《淮北市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实施方案(试行)》,《淮北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通过盘活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我市今年计划收购商品房1068套用作保障性住房,目前收购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三、推进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和城中村改造
目前棚户区改造政策已停止,现行政策主要支持城市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一是城市危旧房改造。县区政府在摸清城市危旧房的基础上,结合居民意愿、各地财政、城市规划等实际情况,制定改造方案,全面推进城市危旧房改造。相山区奶牛厂36套危房项目正在实行存量房屋安置。二是城中村改造。经各区对城中村项目进行梳理,建立项目台账,根据各区财政承受能力,制定年度改造计划。我市计划今年实施城中村改造项目2个,涉及674户居民需要商品房1065套通过房票等方式安置。目前各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主体已制定方案,部分项目已启动征迁工作,等待资金到位后立即启动推进征迁安置。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丁怀宝
联系电话:0561-3883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