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淮北市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6-04-18 11:32 字号: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认真组织开展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5年,省住建厅下达我市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共143户(其中,濉溪县65户、相山区6户、杜集区7户、烈山区65户),我市实际竣工163户(濉溪县66户、相山区8户、杜集区14户、烈山区75户)。上级资金共下达278.3万元,其中:中央下达资金247.1万元,省级下达资金31.2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在资金拨付中,严格按照《淮北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各级补助资金由市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县区财政,县区财政必须在确认验收合格且原有房屋拆除后通过农户一卡通直接将补助资金打卡到。根据任务量各级补助资金已拨付到位,共计319.6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执行302.4万元(含使用往年中央结余资金55.3万元,省级补助资金执行17.2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2025年在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资金分配、下达、拨付等管理上,严格按照《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25519号)等文件执行。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5年对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实行动态检测、动态清零。全年共实施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其他脱贫户、农村低保边缘户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163户,超额完成全年目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户数下达我市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43,实际完成163户改造任务。

2.改造后房屋验收合格比例危房改造竣工后,经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验收,改造后房屋验收合格比例100%

3.对象准确率。认真落实补助对象在村和镇两级公示制度,实行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层层审核把关,逐级信息公开,严把改造对象关,对象准确率100%

4.农房设计。有基本设计或采用《淮北市农村危房改造标准设计图集》等图集。

4.开工率20255月底163全部开工,开工率114%

5.竣工率20259月底163全部竣工,竣工率114%

6.执行分类分级补助标准。按照淮北市《关于做好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通知》(淮住建〔202550号)精神要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采取分类补助,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农村危房改造到户补助标准。濉溪县执行标准为:重建房屋户均3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8万元。相山区、烈山区执行标准为: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全部100%完成。

7.农村房屋新型建造技术推广应用。通过宣传,鼓励农户采用新型建造技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8.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后房屋抗震能力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无严重损毁。

8.提高居民居住安全性通过改造,消除了农村危房安全隐患,提高了农房居住安全性,保障农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9.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在确保房屋基本安全的前提下,不断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完善农房使用功能,满足人畜分离,推进水冲式厕所入户改造和建设,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

10.改造后房屋保持安全期限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建办村函〔2018172号),确保改造后房屋安全期限拆除重建在30年以上,维修加固安全期限在15年以上。

11.危房改造户满意度农村贫困农户直接受惠危房改造政策,住上了稳固新房,切实提高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经调查,危房改造农户满意率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25年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超额完成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执行。通过危房改造实施,改善了农户住房条件,提升了农村人居环境,减轻了农村低收入群体的经济负担,助力了乡村振兴。通过绩效自评,对县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客观分析,结果拟应用于对县区评价,并在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未发现反馈问题。

项目自评得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