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自评报告
2025年,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安徽省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现将2025年中央财资金转移支付暨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支付情况自评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2025年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坚持民生导向,继续坚持改革创新,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
2025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共收到并下达上级补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7465万元、省级专项补助资金819万元,共计18284万元。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5年我市改造老旧小区共计34个,涉及20616户,涉及829栋,建筑面积200.64万平方米。收到并下达上级补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7465万元、省级专项补助资金819万元,共计18284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市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按照《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2]37号)号文件中因素法(小区改造面积乘40%、改造户数乘40%、改造楼栋数乘10%、改造小区个数乘10%)进行分配,均在30日内拨付至县区改造项目资金专户,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5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共收到并下达上级补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7465万元、省级专项补助资金819万元,各县区按照工程进度,优先使用中央财政、省财政资金拨付工程款。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截止到2025年12月底,共改造完成老旧小区34个,涉及20616户,涉及829栋,建筑面积200.64万平方米,开工建筑面积、开工小区户数、开工楼栋数、开工小区数均等于年度计划,达到100%。
2.质量指标
为加强项目改造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压实各参建单位质量安全责任,出台了《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淮住建〔2021〕139号),要求市、县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明确设计、施工、监理等项目改造建设各方主体责任,以及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终身责任,建立适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及相关配套制度,实现过程可监督、责任可追溯、绩效可量化、群众满意度可感知。2025年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未出现质量安全问题。
3.实效指标
2025年,我市34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全部开工并且已经全部完成基础性改造任务,开工目标完成率100%。
4.成本指标
2025年,我市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投资38125万元,各县区严格控制改造成本,共完成投资38125万元。
5.经济效益
我市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有效带动了经济发展,有效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的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提升居民幸福指数,促使社会和睦稳定,为城市更新和功能与品质打下了基础。
6.社会效益
我市老旧小区改造,通过项目实施,维修完善了老旧管线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了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极大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通过项目实施,改造建设环境及配套设施、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照明等环境、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满足了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通过项目实施,以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补齐了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供暖、公厕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
7.生态效益
老旧小区改造后,环境卫生、空气质量、绿化等有效改善,配套设施得以完善。
8.可持续影响
老旧小区改造后,人居生活环境指数提高,生活品质持续改善。
9.服务对象满意度
为使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成果落到实处,让更多的老百姓从改造中受益,我局积极开展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调查工作,调查组深入老旧小区改造现场,走访社区工作人员、群众,深入征求小区居民意见,全面了解老旧小区改造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及时处理群众反映事项,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反映,并要求立即整改;现场向群众宣传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引导居民参与改造。通过对社会公众、服务对象或政府相关部门人员的调查走访,获取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群众满意度达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市辖三区按照《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设置专账核算账户,专款专用,相山区、杜集区、烈山区的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 2025年全市共拨付中央资金1828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市将以“2025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为契机,常态化巩固整改成果,开展总结提升,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促进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支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1.落实决策部署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统筹谋划,完善工作机制,形成部门合力,促进改造工作规范化,合理制定改造方案。科学规划,分清轻重缓急,分步实施,有序推进,打造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确保各项惠民利民政策落实到位。
2.加强项目监管
强化责任落实,规范招标采购程序,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制度法规。严格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严格落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依法依规履行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招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基本建设程序,并纳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系统进行管理,确保项目的施工进度、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同时,结合文明创建等要求,进一步推进属地政府、社区、业主、监理部门等多方监管作用,保证旧改整体品质。
3.规范资金管理
市、县区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管理,健全常态化资金监管机制。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刚性约束,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管理制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拨付和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安全,杜绝财政专项资金乱存乱放。按时办理竣工结算,及时支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25年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市、县区均按时依规完成改造任务,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按照“分级负担、专款专用、厉行节约”的原则进行分配和管理,对财政资金管理,项目管理,项目产出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价,项目改造后,小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环境优美、设施配套、适宜人居,促进了小区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5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