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2025年度旧房装修补贴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
2025年,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发改环资[2025]13号)精神,充分发挥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作用,积极促进旧房装修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现将2025年旧房装修补贴资金支付情况自评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2025年我市推进旧房装修补贴,继续坚持改革创新,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
2025我市旧房装修补贴共收到上级补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833万元。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我市旧房装修补贴审核通过1221项,补贴金额910.739132万元(包含2024年跨年退回指标38.20万元)。其中,濉溪县128项补贴金额93.570533万元,相山区1003项补贴金额761.832877万元,烈山区24项补贴金额11.365907万元,杜集区66项补贴金额43.969815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市2025我市旧房装修补贴资金910.739132万元。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5我市旧房装修补贴共收到并下达上级补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833万元,按照各县区工程进度,优先使用中央财政拨付补贴。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截至2025年12月30日,淮北市旧房装修审核通过1221项,补贴金额910.739132万元(包含2024年跨年退回指标38.20万元)。其中,濉溪县128项补贴金额93.570533万元,相山区1003项补贴金额761.832877万元,烈山区24项补贴金额11.365907万元,杜集区66项补贴金额43.969815万元。
2.质量指标
为加强项目改造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压实各单位质量安全责任,印发《关于做好淮北市2025年个人消费者旧房装修购置所用物品和材料补贴工作的通知》(淮住建〔2025〕106号),细化补贴品类、标准、流程及监管要求,确保政策执行有章可循。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人员培训,重点讲解政策要点、申请审核流程及风险防控知识,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2025年我市旧房装修未出现质量安全问题。
3.实效指标
2025年12月前,我市旧房装修补贴金额已按时拨付完毕。
4.成本指标
2025年,我市旧房装修补贴金额910.739132万元,各县区严格控制补贴范围、标准,共申请补贴910.739132万元。
5.经济效益
我市通过装修补贴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增长。
6.社会效益
我市通过装修补贴促进居民旧房装修积极性,改善居住条件有助于减少因住房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提升居民幸福感和满意度,增强社会稳定性。
7.生态效益
我市通过补贴鼓励使用节能材料和设备,节能减排改善提升人居环境
8.可持续影响
通过旧房装修补贴促进居民装修,人居生活环境指数提高,生活品质持续改善。
9.服务对象满意度
为使我市旧房装修补贴落到实处,让更多的老百姓从改造中受益,我局积极开展旧房装修宣传工作,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现场向群众宣传旧房装修补贴政策,引导居民参与。通过对社会公众、服务对象或政府相关部门人员的调查走访,获取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群众满意度达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2025年,我市收到旧房装修补贴金额910.739132万元,旧房装修审核通过1221项,兑付补贴金额910.739132万元,兑付率100%,并未存在偏离绩效目标原因。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优化宣传方式,通过社区网格群等渠道精准推送;开展“政策进万家”专项活动,组织工作人员上门指导,提升群众政策知晓度和申报准确性。
进一步完善政务小程序功能,优化审批流程;开展代办服务,组建志愿者服务队伍,为特殊群体提供全程帮办服务。
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动,加大对参与补贴商家的价格监管力度;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优化核查方式,提高监管效率。
梳理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创新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加强交流学习,吸收先进工作经验,持续优化补贴政策和工作流程,推动旧房装修补贴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25年我市旧房装修补,贴市、县区均按时依规完成资金兑付。执行“两新”资金管理办法,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安全、足额发放至申请人账户。对财政资金管理,项目管理,项目产出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价。通过装修补贴促进居民旧房装修积极性,改善居住条件有助于减少因住房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提升居民幸福感和满意度。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问题。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5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