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四管齐下”推动海绵城市建设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10-16 00:00 字号:

淮北市采取问题与目标双导向建设原则,规划、立法、机制、调度“四管齐下”,加快海绵城市建设步伐,确保年底完成10平方公里建设任务。

一是规划引领。编制完成《淮北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经省住建厅审查、市规委会审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通过后,于2017年11月下发实施,为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同时,《淮北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正在组织修编,将在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法定规划中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和相关指标,从而使整个城市规划体系中能够系统性、综合性地体现和落实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的理念、原则、方法以及技术措施。

二是立法控制。2017年1月1日下发的《淮北市城乡规划条例》明确海绵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城市规划建设应当将建筑与居住区雨水收集利用、可渗透面积、蓝线划定与保护等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建设的重要内容,保持雨水径流特征在城市开发建设前后大体一致”。

三是建立机制。2017年12月,市政府批准印发《淮北市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成立淮北市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制定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有力的推进了淮北市海绵城市建设。成立淮北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在规划许可、土地出让、设计施工等每一步建设程序中,明确界定相关部门职责,严格制定工作流程,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到各片区土地开发建设之中,提高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缓解城市水资源压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逐步将淮北建成海绵城市。

四是定期调度。2018年6月26日,市政府召开海绵城市建设专题会议,会议调整海绵城市领导小组成员,要求各有关部门继续加强对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求在项目建设中全面贯彻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各项目审批各环节层层把关、严格管控,制定目标考核分解任务及信息报送制度,加快推进海绵城市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