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养护行为 提升设施品质
淮北市市政道路设施养护维修新导则出台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市政道路设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规范养护维修标准,依据国家相关规范、行业标准,结合淮北市实际情况和道路建设现状,淮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组织编制了《淮北市市政道路设施养护维修技术导则》(以下称《导则》)。《导则》经业务会多次讨论,同时征求市交管支队、三区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市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市城建处等单位意见,并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会讨论通过,同意发布。
《导则》结合我市道路设施管理现状,对道路、桥梁、照明、排水等设施养护维修提出具体要求。内容涵盖了道路、桥梁、照明、排水等主要市政设施的养护维修技术要求,并配有实例图片。
《导则》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日常巡查要求、设施常见病害、养护措施、专项要求、附则等7个部分。各部分内容概要如下:
1、总则:编制背景、适用范围、养护原则等。
2、基本规定:事权划分模式下的责任界定、道路养护分级、宏观养护理念。
3、日常巡查要求:城市道路(车行道、人行道及附属设施)、城市桥梁(普通桥梁、立交桥、人行天桥、城市隧道)、城市照明设施(变配电设施、功能照明设施、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城市排水设施(窨井、排水管网、泵站)的正常运行条件及巡查、检测;破占管理与恢复的管理程序。
4、设施常见病害:道路设施(沥青路面、砼路面、人行道及附属设施)、桥梁设施(桥面铺装、上部结构、下部结构)、照明设施(灯具、电路、灯杆、控制系统)、排水设施(管道渗漏、窨井)等常见病害,辅以图片利于辨识。
5、养护措施:道路的养护决策及我市常见设施病害的处置(沥青路面裂缝、坑槽、拥包、车辙、沉陷;人行道换砖维修、换沥青面层改造)、桥梁设施(桥面系、上部与下部结构)养护、路灯设施养护、排水设施养护(清淤疏通、管道更新、应急防汛)等措施。
6、专项要求:安全管理、质量控制与验收。
7、附则:解释权、实施日期等。
《导则》整体符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养护原则,并体现了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导向,具有较好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2026年1月15日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5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