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淮住建〔2024〕148号
各县区住建部门、人社部门,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秘〔2024〕191号),现就我市2024年度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淮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有关要求
(一)准确把握申报相关要求。申报人员应在符合省住建厅、省人社厅《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附件7,建人〔2019〕87号)规定的适用范围、基本条件、资格及能力业绩条件等要求的基础上,对照《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业绩材料申报参考指引》《建设工程项目规模认定参考标准》提交相关材料。
(二)任职、聘任、考核等年限。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今年的申报人员,时间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年度,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可按皖人社发〔2017〕72号、建人〔2018〕67号、建人规〔2020〕3号等文件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且被聘任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符合晋升条件的,可按对应的相应专业和层级职称,持证书直接申报。
(三)关于学历和专业。申报人员所学专业应当与所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否则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如不具备规定学历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获得结业证书后,视为具备规定学历:1.参加累计3个月以上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2.在完成正常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后再参加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申报初、中级职称需分别完成100、200学时;3.参加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转岗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四)继续教育。根据皖人社发〔2018〕110号文件和《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秘〔2024〕159号)文件要求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平均学时达到规定学时即可(每年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其中因故未能及时完成当年度学习的,可顺延至下一年度补学,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未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
(五)职称转评。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新旧岗位所对应职称不属于统一系列(专业),应当进行转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转评,须在现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方可参加同一级别的职称评审,并按新专业标准条件申报材料。未经转评的人员,不得跨系列(专业)申报高一级职称;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时间计算可按转评前后实际受聘担任相应职务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累计计算。
(六)职称认定。对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一致或相近,从事本专业工作满规定年限,经单位考核合格的,可直接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认定对学历、资历的要求:中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直接定员级;大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直接定助理级;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直接定助理级;硕士研究生毕业直接定助理级;博士研究生毕业直接定中级。
(七)破格申报。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能力业绩突出,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符合相应级别、专业职称评审破格条件,可不受学历、资历、继续教育条件等限制破格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职称的,在系统申报之前须先经系列(专业)评审会初审,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按正常程序提交评审。未经上述程序提交评审的,评审结果无效。
三、申报方式
2024年度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采取网上和线下纸质申报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隶属关系逐级进行审核、申报。未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
(一)网上材料申报
1.申报人员
登录省人社厅门户网站→资讯中心“专题专栏”→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117.68.7.48:8001/#/homepage,按相关要求和流程如实填报。在前往“安徽政务服务网”登录前,可点击网页标题栏“帮助中心”,下载“职称申报-操作指南”和“职称申报-常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1)点击“个人登录”,按照页面提示操作,进入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点击“个人业绩库”,进行“个人业绩库”维护,填报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继续教育、业绩成果、论文等申报材料,请谨慎填写,一经提交,无法修改)。
(2)点击“职称申报”,在评审计划中选取“淮北市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或“淮北市建设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有关信息进行搜索),点击“查看”,进入下一个页面,查看有关评审信息;
(3)点击“马上申报”,进入“职称申报选择”页面,谨慎选择“申报形式”、“申报系列”、“申报专业”、“申报职称”,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进入诚信承诺书页面,点击下载“诚信承诺书”模板,勾选“我已阅读并承诺”后,点击“承诺并继续”;
(4)进入“填报申报信息”页面,按照菜单要求,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业绩库中导出相关信息并上传“身份证”、“个人诚信承诺书”等附件。
(5)填报好完整申报信息后,点击左边菜单栏“提交审核”,在“提交审核”页面,点击“开始检测”,通过系统完整性检测后(申报信息不完善,无法提交),点击页面右边的“提交审核”,完成申报。
申报人要严格按照平台提示说明和文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继续教育、论文论著、业绩、资历等材料(原则上应原件扫描上传,如需上传复印件需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务必确保所有信息真实、完整、清晰可读,无图片颠倒、字迹模糊等情形。
工作业绩应是申报人任现职期间(以近4年为主)完成的,要突出专业性、代表性,上传项目及材料不宜过多过杂,应与申报专业及本人从事的建设工程技术岗位工作及职责相关。对两人或两人以上完成的表彰奖励、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等,申报人应提供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的相关证明材料;对承担的表彰奖励、项目、发明创造及学术技术成果,要注明授予的部门、时间和等级,以作为评价申报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相关参考。业绩材料上传时在体现项目规模重要指标和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上用红框标注;业绩材料内容和项目规模大小,可参照《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业绩材料申报参考指引》(附件5)、《建设工程项目规模认定参考标准》(附件6)。
论文著作应是申报人任现职期间(以近4年为主)发表的,在职称评审平台中上传期刊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目录部分请对本人论文或编著章节作明显标注)。如以独立撰写具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领域的专业技术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3篇申报工程师的,需同时上传2名及以上本专业领域高级工程师的评价意见并签名,且高级职称证书一并上传。
继续教育情况应上传本人继续教育证书照片页、姓名页、住建部门审核页、人社部门验证页。
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2.用人单位
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在“资讯中心”页面“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选择“职称申报”(在网页右上角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点击“单位登录”,按照操作指南和页面提示操作。
用人单位负责线上线下及时对申报人所有材料进行初审,各项材料及证件要逐项核实,尤其是对申报人的身份、年龄、学历、资历、专业、年度考核等情况,要严格把关,线上线下申报材料要逐项签署审查意见(线下要签署审验人姓名,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人有关情况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证明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上传系统。
事业单位人员申报职称,所在单位需上传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内申报资格核准表》(系统内下载),并对核准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纸质材料报送
需报送的纸质材料可在线上审核通过后,在平台导出、打印正式版。具体包括如下(认定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1)通过评审方式获得职称的人员从系统中导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2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通过认定方式获得职称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填报《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附件1,用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所有人员表内贴本人近期2寸彩色同底证件照。
(2)《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目录表》1份,贴于资料袋上。
(3)篇幅较大较长、不便上传的业绩材料及其他涉密文件。
(4)破格申报人员还需报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及符合破格申报的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今年不再要求提供证书、业绩、论文等材料的复印件,现场审核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包括学信网验证)、职称(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岗位信息表中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处,需注明同意本年度拟申报职称人员人数及名单)、论文或技术报告、工作总结、年度考核表、工作关系证明材料(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工资等材料)、业绩材料、诚信承诺书、公示证明等系统上传资料的原件,经审核后现场退回(其中:任职以来业务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以近一个评审周期内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为主,不可用来替代业绩条件中的技术报告或技术总结等,由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评审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规定,评审费收费标准为:中级160元/人,初级100元/人。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申报人必须签署《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用人单位需对申报人员有关信息和申报材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申报的,通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职称的,以及履行审核把关职责不力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认真落实逐级审核工作责任制。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职称评审工作的政治站位,按照“谁受理、谁负责、谁签字”的要求,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逐级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尤其是申报人的身份、年龄、学历、资历、业绩和考核等情况,由本人及其所在单位负责。
(三)符合直接(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应填写《直接(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一式2份连同其他申报材料,报评审委员会。
(四)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五)各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加盖政府人社部门职称专用章,否则视为无效。
(六)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以《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等有关规定为准。
六、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网上申报时间:9月9日至9月23日;线下收取材料时间:10月8日至10月12日;审核截止时间为10月18日。
联系电话:0561-3021176、0561-3020595
联 系 人:产烨、沈梦婕
纸质资料受理地点:淮北市相山区龙山路众安时代中心A座6楼。
联系电话:0561-2250319
联 系 人:张姣
(时间地点暂定,如需调整,另行通知)
附件: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2.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目录表
3.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4.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5.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业绩材料申报参考指引
6.建设工程项目规模认定参考标准
7.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
2024年8月28日
附件2 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目录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