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淮北市域外优秀建筑业企业、域外优质工程
及优秀项目经理评选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
为鼓励建筑业企业开拓域外市场,加快“走出去”发展步伐,锻造和打响淮北建筑业品牌,提升我市建筑业企业综合竞争力,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2024年度淮北市域外优秀建筑业企业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域外优秀建筑业企业评选对象是工商注册地在淮北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造价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域外优质工程评选对象是工商注册地在淮北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的独立法人企业在淮北市市外承揽的项目。
(三)域外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对象是工商注册地在淮北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独立法人企业,在淮北市市外承揽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域外优秀建筑业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社会形象良好。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信誉良好;
2.市外建筑业产值业绩突出,申报年度内市外建筑业产值具有较大规模;
3.工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完善,施工现场管理规范,企业具有完备管理制度,技术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二)申报“域外优质工程”“域外优秀项目经理”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项目达到规模标准,详见附件;
2.竣工项目应为近三年内竣工,且投入使用6个月以上未发现质量隐患,且未擅自改变原设计用途;
3.申报单位应为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
4.建设期间申报单位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三)评选年度内,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列入评选范围:
1.企业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或者承(参)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中因存在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企业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群体性事件,被有关部门认定负有责任的;
3.企业存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行为,被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列入全国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中国联合惩戒名单内的;
5.建设期间申报项目负责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一)申报材料
1.申报“域外优秀建筑业企业”提交材料:(1)《淮北市域外优秀建筑业企业申报表》(附件1);(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申报年度内市外建筑业产值(营业收入)、市外新签合同额、获得奖励表彰以及相应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报建设、统计部门统计系统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备案、工程发票等)。
2.申报“域外优质工程”提交材料:除申报项目在评定年度内获得项目所在地市级以上奖项的提交获奖文件外,其他申报项目需提交材料:(1)《淮北市域外优质工程申报表》(附件2);(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申报单位工程质量自评报告(监理单位签字);(4)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备案表等复印件;(5)工程概况及反映工程全貌及工程重要部位施工质量并附文字说明的彩色图片15张左右(多个单位工程组成的工程项目,每个单位工程不少于8张);(6)工程使用单位质量反馈意见书;(7)其他获奖证书、培训体验学习等其他相关资料。
3.申报“域外优秀项目经理”提交材料:项目负责人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书(附件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申报单位应在8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均为电子版)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电子邮箱hbsjzy123@163.com。请严格按照时间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认定及评选程序
(一)认定规则
1.“域外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综合企业市外发展规模、市场拓展能力、行业技术及企业管理情况三项指标,按照企业申报类别分序列认定,企业自评分低于60分的,不参与认定。
2.“域外优质工程”认定,参考《淮北市建设工程“相王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淮住建规〔2023〕1号)认定。申报项目在评定年度内获得项目所在地市级以上奖项的,直接认定。
3.“域外优秀项目经理”认定,获得“域外优质工程”项目负责人直接认定。
(二)评选程序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评审,对企业报送资料审查,必要时开展现场审查。根据评选规则确定拟获奖名单,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后,授予“域外优秀建筑业企业”“域外优质工程”“域外优秀项目经理”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五、成果运用
“域外优秀建筑业企业、域外优质工程及优秀项目经理”评选结果应用于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和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相关部门可将评选结果应用于企业和个人的评优评先,建筑业企业可根据政策规定或合同约定,对获奖单位和有关人员给予奖励。
六、评选纪律
(一)评选工作遵循严格标准、好中选优,公开、公平、公正,企业自愿申报、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
(二)评定的企业应达到市内建筑业各类各行业的领先水平。
(三)评选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体经办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四)评选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任何部门和个人如发现评选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可以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投诉、举报,经查实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域外优秀建筑业企业”“域外优质工程”“域外优秀项目经理”评选不得向申报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吕锋 淡凤芝,3021315。
联系地址:淮北市相山区南黎路128号。
附件:
2025年7月25日